吉林通化市公安局副局长涉黑被捕

“王禹帆同志常说,我是人民的儿子,群众是我的衣食父母。我应该象对待自己的父母一样对待群众,这样才无愧于党的培养和人民警察的称号。”

中国吉林网报道,近日,吉林省辽源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非法储存爆炸物罪、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赌博罪、徇私枉法罪、行贿罪等罪名,对该省通化市公安局原副局长王禹帆批准逮捕。

十宗罪

今年以来,全国打黑办、公安部、吉林省纪委相继接到群众举报,反映通化市公安局原副局长王禹帆涉嫌利用职权、徇私枉法、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等违法犯罪问题,引起全国打黑办、公安部和吉林省纪委重视。

5月13日,吉林省纪委对王禹帆采取了谈话等相关措施。同时公安机关展开立案调查,6月8日,犯罪嫌疑人王禹帆被依法刑事拘留。

据了解,经公安、检察机关侦查,王禹帆自1998年在担任通化市公安局副局长以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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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老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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