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决民族问题要坚持走自己的路-专访国家民委副主任吴仕民

有人利用民族问题对中国进行分化、西化,这不是什么秘密。有的地区,有极少数人进行民族分裂活动、暴力恐怖活动,也是客观事实。

  编者按:在中国,民族问题始终是一个政治课题。随着中国社会转型,民族问题又呈现出新的特点。如何吸取前苏联解体教训,构建和谐民族关系,关乎国家长治久安。6月25日南方周末记者专访了国家民委副主任吴仕民,访谈首先从西藏、新疆民族问题开始。

 

吴仕民:极少数人无力撼动中国民族团结 资料/图

 

 

中国藏民在开耕仪式上展示其民俗  翁洹/图

 

大藏区概念“违背常识”
  南方周末:前不久,达赖喇嘛再次谈起“大藏区”概念,而西藏自治区负责人认为其本质上就是“藏独”。为什么认为“大藏区”就是“藏独”?
  吴仕民:提出“大藏区”这个概念,政治意图明显。这违背历史事实,甚至违背常识。因为中国没有一个行政概念上的“大藏区”。
  中国藏族人口有540多万,其中240多万居住在西藏自治区,其余居住在青海、甘肃、云南以及四川四个省的10个自治州和2个自治县,这是一片很大的区域。西藏自元代归于中国版图之后,历代王朝都实行着有效管理,长期以来中国藏族居住的这些地方都没有成为一个统一的行政区域。比如,历史上在四川省的藏族地区还设立过西康省;1951年西藏和平解放时,与中央人民政府签订和平解放西藏协议的是西藏地方政府。达赖所说的“大藏区”,超出西藏自治区的行政区域,面积广大,并把“大藏区”作为一个政治实体。“大藏区”与“西藏”完全是两个概念,二者不能混淆。达赖多次提出过“大藏区”的概念,其用意很明显,就是搞“藏独”。
  南方周末:西藏和西北少数民族,都有虔诚的宗教信仰,信仰问题是极为敏感的,你怎么理解这些地区的民族和宗教问题?
  吴仕民:中国是一个多民族、多宗教的国家,有的民族群众性地信仰宗教。所以很多时候,民族和宗教虽属两种社会现象,但二者又关系密切。有一些问题也很难确切地说是民族问题还是宗教问题。民族问题和宗教问题有时相互交织,这也是中国民族问题的特征之一。民族关系和宗教关系都是很重要的社会关系,构建和谐的宗教关系,对构建和谐的民族关系非常重要。在民族工作中,要重视宗教问题,在处理民族问题时,要认真执行党的宗教政策。
  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需要处理好宗教关系,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制度相适应,使宗教徒奉宗教仪轨,守国家法律,祈民族和睦,求社会和谐。使信仰宗教和不信仰宗教的、信仰不同宗教的公民互相尊重,友好相处,共同建设国家。
  南方周末:新疆民族关系一直是一个敏感话题,如何评估当地的稳定状况?
  吴仕民:有人利用民族问题对中国进行分化、西化,这不是什么秘密。有的地区,有极少数人进行民族分裂活动、暴力恐怖活动,也是客观事实。但我认为,新疆的发展和稳定形势是很好的,我们国家也完全有力量、有信心保持这种稳定。新疆各族人民心向统一、心向团结,心思稳定、心思发展。国家统一的长城、民族团结的长城,极少数人无力撼动。
  南方周末:目前,各民族间不和谐因素或多或少有所表现,怎么评价民族间的这些矛盾?
  吴仕民:社会总是在运动中、在矛盾中前进。我国社会处在转型期,一些矛盾凸显,这也可能直接或间接地反映到民族关系中来。但不同民族间发生的治安事件或矛盾冲突不能简单地等同于民族问题。判定和处理这类问题要实事求是,是什么问题就按什么问题解决,不能混淆。不能把凡涉及少数民族公民的问题就看作民族问题。如果一个人或一个群体是基于特定的民族身份而被歧视、被侮辱,这才会是民族问题。
  以我的观察和认识,在全世界范围内,中国的民族问题是处理得非常好的。国家有成体系的民族理论,制定有一整套民族政策,各级政府对民族问题高度重视。当代中国,民族关系良好,其本质特点是平等、团结、互助、和谐。


反思过去一些做法
  南方周末:经济普遍落后的民族地区出路在哪里?
  吴仕民:根本出路在于加快发展,科学发展。不是让东部减速,而是让西部加速。西部不可能马上就像上海、广东那样发达。现在需要认真做的是,让西部发展得快一点,把东西部差距控制在一个适当的范围内。
  资源开发会变成财富。但现在许多时候的情形是,谁拥有大量的投资和先进的技术,谁就能从中得到更多的好处。民族地区也能获益,如得到税收,拉动增长,但相对于投资开发者,获利有限。所以要处理好资源开发与当地发展的关系。通过资源的开发利用,使民族地区加快发展的另一个可能途径是,一部分资源在当地直接加工,使之转化为各类产品,增加附加值。比方说开采了石油、天然气,有一定数量留在当地建厂加工,这对改善当地经济结构、培养财源、增加就业等都会有直接效果。
  南方周末:现在对民族地区的开发模式是不是有完善机制的问题?
  吴仕民:重要的是平衡好各个方面的利益。企业、公司进行开发,当然要考虑自身利益,要很好地计算投入产出、经济效益。资源地会关注经济发展问题、环境生态问题,还有人的安置问题。
  特别要建立完善资源开发和生态补偿机制。过去的一些开发在促进当地发展的同时,也造成了一些问题。如在资源开发、获得财富的同时,当地付出了巨大的生态代价,环境代价。所以应建立和完善“生态补偿机制”。基本思路应当是,谁受损,补偿谁;谁受益,谁补偿。使开发后的资源地,自然生态环境更好,群众生存环境更好。
  还有一个机制很重要,就是要在民族地区自力更生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东西部合作机制、发达地区对欠发达地区的帮扶机制。我国东西部在经济结构上互补,合作可以双赢。这种合作,包括共同开发,也包括发达的东部地区给民族地区以适当的帮助,这不仅仅在经济上很有意义,而且从民族关系的角度考察也是很重要的。东西部的合作和相互帮助需要有新的形式、新的内容,使之加大力度,更有成效。
  南方周末:少数民族地区和汉族地区经济差距逐步拉大,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会不会更多地将注意力集中到保护少数民族的政治经济文化权益上?
  吴仕民: 二十多年来,改革开放中发展的不平衡性,加上历史的原因,造成了东部沿海地区和西部民族地区现在的差距,现在需要致力缩小这种差距。所以,在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建设方面,必须致力于加快民族自治地方的经济社会发展。
  经济和政治联系紧密。就民族关系而言,经济是基础,有了共同利益、共同发展,才会有良好的民族关系。在今天,加快少数民族地区的发展不仅十分重要,而且十分紧迫。
  我们国家有长期建设社会主义的经验,有处理民族问题的经验,有日益增强的综合国力。所以,我们有能力、有办法在未来的历史进程中更好地发展和保护少数民族。

前苏联解体的教训
  南方周末: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中国特色”,今天,这一制度是否还适合?
  吴仕民:民族区域自治,是中国解决民族问题中最有特色的东西,也可以说是中国对当代世界的贡献之一。
  邓小平同志曾经讲:“我们中国是团结的,我们在处理民族问题上是好的,毛主席是英明的,没有搞什么民族自治共和国。”这一政治制度,既维护了国家统一,又保障了少数民族的平等权利和自治权利,既有利于政治稳定,也有利于经济发展。实践证明,这是符合中国实际,有生命力的、成功的制度。胡锦涛总书记讲,民族区域自治作为我们党解决民族问题的基本经验不容置疑,作为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不容动摇,作为我国社会主义的一大政治优势不容削弱。
  南方周末:中国解决民族问题与前苏联有何不同?
  吴仕民:苏联的历史、文化和民族情况、民族关系都和中国有很大不同。苏联当时实行邦联制,邦联基本上是以民族为基础的15个加盟共和国组成,法律还规定“每一个加盟共和国都保留有自由退出苏联的权利”。后来,由于多方面因素,其中包括民族理论的失误、民族政策的失当、民族关系的失睦,苏联支离破碎,肢解成了以民族为单元的多个国家。
  新中国成立时,在经济体制上很多方面效法苏联,但在解决民族问题上走的是自己的道路。我国实行的是单一制下的民族区域自治,是国家统一领导下的民族区域自治。民族自治地方依法享有多方面的自治权,但也有义务维护国家统一,保证国家宪法和法律在自治地方的遵行。


文化保护需有清醒认识
  南方周末:在促进少数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的同时,关于少数民族文化保护的担心,似乎越来越多,如何看待经济发展和传统民族文化保护之间的平衡?
  吴仕民:文化是民族的重要特征,是民族发展的内在动力。从一般情况而言,经济发展可能会对传统文化产生消极影响。就好像要开荒种地,地上的树和草会消失、生态会改变一样。我们的文化保护,是要把体现民族特质的、优秀的东西留下来。所以要处理好经济建设和文化发展的关系,既发展经济,也繁荣文化,使之相得益彰而不是互相冲突。
  但是我们必须注意到,网络、电视乃至手机等流行文化对传统民族文化的巨大冲击。要因势利导,使传统文化有一席之地,能在文化勃兴中保持和发展自己的特色,体现自己的价值。要努力为传统文化找到新的活力源泉。
  如果采取放任的态度,民族文化的抵抗力不会那么强。但如果有清醒的认识,保护下来还是可能的。当然我们也不是说,要把所有的传统一览无余的留下来。河流流向大海,总是一路上有各种消耗,我们的文化保护,就是要把本质的、精良的东西留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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