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周高论(091112)

竟然出现了以网络删帖为号召的公司,各个网站与论坛都被他们明码标价,只要你付钱。甚至,有这样的广告:“如果当初周久耕能找到我们,那么,他肯定还是江宁区房产局局长。当然,如果他真找我们,我们肯定会狠狠地‘敲’他一笔。”

责任编辑:史哲

评审:周虎城 李铁(11.3-11.10)

No.1 给“打黑”案辩护律师一点掌声

《新京报》,11月10日,社论

(原文摘编)75岁的赵长青和43岁的周立太,因为在重庆涉黑案件中语出惊人,而成为公共舆论中的话题人物。为“红顶商人”黎强辩护时,赵长青认为,公诉机关对黎强“组织领导黑社会”的指控证据不足。而周立太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说,“警惕打黑运动化、扩大化。”这些言论遭到了部分公众冷眼,甚至有人称其为“黑社会的狗头军师”。幸好,支持两位律师的人同样不少。而且,反对律师辩护者,基本只有谩骂、诅咒与嘲讽,却说不出任何实质的理由。支持律师辩护者,基本都是从法治原则、人权保障、审判模式、司法文明等角度进行了解析。

一个原则被重申多次:未经法院依法审理并确认有罪之前,涉黑被告人也仅仅是被告人,在法律上,他们也还是“无罪的人”。中国也曾有过忽视司法规律,混淆控、辩、审职能的历史教训。“公检法流水作业模式”实则将辩护职能排斥在外,这种只注重追究犯罪而忽略保障人权的司法模式带来了打击犯罪“扩大化”和“运动化”的弊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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