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通报自焚事件:暴力阻挠依法拆违

通报称,根据《成都市城市建设规划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成都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暂行办法》第十一条第一项规定,金牛区城市管理执法局拆除胡昌明违法建设,主体合法,程序合法。

12月3日晚10点,成都市金牛区通报了金牛区“11.13”拆迁户自焚事件初步调查情况,将自焚事件定性为“暴力阻挠依法拆违事件”,对唐福珍死亡表示“深感惋惜”,并公布了现场三组视频资料。

在发布会前一天,金牛区宣传官员称,媒体没有将”拆迁“与”拆违“的概念分清,因此再次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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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瓦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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