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驰名商标”牵出贪案律师、法官联手造假

最近多个省份曝出的一系列司法腐败案,反映出一条黑色利益链:律师找案源、制作假侵权网站和假的企业实力资料,法官造假案、造假判决书。

责任编辑:傅剑锋 赵凌 实习生 林春挺

“驰名商标”能够以流水线的方式制造吗?

最近多个省份曝出的一系列司法腐败案,反映的就是这一黑色利益链。律师找案源、制作假侵权网站和假的企业实力资料,法官造假案、造假判决书。

律师与法官,每一个案子少则获利数万元,多则获利四五十万元。

左图为湖北“稻花香”,右图为浙江“稻花香”。它们的商标纠纷牵出了一份假判决书 资料图片

“中国驰名商标”的泛滥,早已引起人们反感。但普通公众所不知的是,通过打官司来认定“驰名商标”,远远要比通过向国家工商系统申请来得容易,并且获利甚丰。

于是,湖南、江西、甘肃、辽宁等地一些法官以及浙江的一些律师,联手造假案、假判决书,以此来制造“驰名商标”。

随着最近国内多名腐败法官被捕被审,这一黑色利益链也渐次展开。

驰名商标纠纷曝出假判决书

营口市中级人民法院称该院从未审理过这第174号案,判决书是伪造的。

生产白酒的湖北“稻花香”与生产米线的浙江“稻花香”商标之争无疑是最近一个月内最为引人注目的商标争议事件。湖北稻花香发现,涉及这起纠纷的辽宁营口中院的判决书是假的。

事情起于2002年。湖北“稻花香”发现浙江有一家同样命名的“稻花香”,就向国家商评委提出撤销浙江“稻花香”商标。此后在国家商评委、北京一中院多次反复与诉讼,结果仍旧是“维持争议商标”。

就在一审过程中,浙江稻花香提交了一份辽宁省营口市中级人民法院(2007)营民三初字第174号民事判决书,用以证明浙江稻花香为中国驰名商标。 据湖北稻花香称,判决书中一些低级错误引起了他们的怀疑,并于2009年4月6日,向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辽宁省人民检察 院、营口市中级人民法院、营口市人民检察院书面反映情况,请求对该案依法实施法律监督,请求撤销“(2007)营民三初字第174号”错误判决书。

在最高人民检察院的交办下,该案由辽宁省人民检察院审查处理,其结果令人惊讶。营口市中级人民法院称该院从未审理过这第174号案,判决书是伪造的。营口市人民检察院民行处也向湖北稻花香证实此判决书系伪造的书面材料。

这一结果震惊了包括浙江稻花香老板叶木土在内的所有人。在接受南方周末记者采访时,叶说公司只是交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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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王怜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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