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者来信(100729)

“No,no,no,just take the gift, it's my pleasure。”

责任编辑:陈敏 史哲 蔡军剑

马路经济也是生财之道
◆回应“小摊上的民生丢了谁的脸”
(7月22日D17原富)

我家附近有几个高校,每到夜色降临,马路边的商贩摊(不占道)就热闹起来,它们是用帐篷支撑着排列成的一个个整齐的小店面,政府还把一家单位闲置的小广场开辟为下岗工人经商点,这里多经营小吃、小饰品、学生用品等,吸引不少学生与附近居民来光顾。我表哥十年前就在这里摆地摊卖信笺、笔记本了,他不但能养家糊口,还买下两套房子啦!

(南宁 韦洁梅 家庭主妇)

向广州总工会学习
◆回应“工人联合有力量”
(7月22日F29南周快评)

在我们集团,总裁既是法定代表人(资方代表),又是工会主席(劳方代表)。这不仅违反常理,更重要的是工人的权利由谁来维护呢?事实证明,代表不同利益的多种力量相互制约,才能形成一个健康的社会。广州总工会拟与美国工会联手为工人维权,这真让人振奋。希望在广州总工会改革行动的鼓舞下,我们这种陈旧的劳资格局也能改变!

(重庆 斗胆一说 国企员工)

锁在抽屉里的财产申报
◆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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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王怜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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