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拆迁条例不能成为利益博弈牺牲品

新拆迁条例难以出台,都是因为土地溢价实在太高,对于既得利益者的诱惑无可抵挡

新拆迁条例难以出台,都是因为土地溢价实在太高,对于既得利益者的诱惑无可抵挡

从2010年1月29日国务院法制办公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征求意见稿)》,到现在拆迁条例仍未出台,有媒体报道“或已胎死腹中”。与此同时,各地强拆的新闻屡见报端。

为了堵住漏洞,新条例规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以投票、抽签等方式确定,评估价不得低于类似房产市场交易价。

自从新拆迁条例草案出台,各方意见不同,支持者认为最大限度地保障了被拆迁人的利益,而反对者认为对强拆者过于温柔有绥靖之嫌。但新拆迁条例迄今未能有进一步行动,证明利益阶层的游说起到了决定性的作用。

新拆迁条例有两则关键条款,触动了既得利益者的神经。

第一条指被多数人同意原则。新条例第十三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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