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售股新规没有“堵死”异地减持避税

限售股新规进一步规范强化限售股减持过程中的监管,但是没有“堵死”异地减持避税,地方政府仍可利用税收优惠吸引限售股转让者。

国家财政部30日发布消息,强调个人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交易系统或大宗交易系统转让限售股,或用限售股认购或申购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ETF)份额等九种转让上市公司限售股情形,必须按规定征收个人所得税。

截断限售股避税路

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三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个人转让上市公司限售股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下称《补充通知》),除了上述两种常用的避税手段,应纳税情形还包括:

ETF(Exchange Traded Fund)主要是指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又称交易所交易基金,是一种在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产品,交易手续与股票完全相同。但在申购和赎回时,ETF与投资者交换的是基金份额和“一篮子”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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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laif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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