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最后一个外资优惠税收政策终止

虽然国家已宣布终结外企在税收上的“超国民待遇”,但如果地方政府政绩观不改变,对外企的变相税收优惠可能会“明无暗有”。

根据国务院通知,自2010年12月1日起,我国统一内外资企业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制度,对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及外籍个人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至此,内外资企业税制实现了全面统一,外资企业在税收政策上享受的“超国民待遇”被彻底终结。

对外资态度悄然变化

中新社1日报道,取消税收优惠政策的举动并非首次。近年来,中国频频出台新政,陆续统一了内外资企业在城镇土地使用、车船拥有、企业所得税、房产税等领域的税收政策。

尽管有观点认为,此次新政的出台对外资企业的利润影响甚微;亦有媒体报道指出,外资企业在其它政策支持上依然享受着“超国民待遇”。但不可否认,中国正在逐步调整引进外资的步伐与方向。

援引香港《大公报》报道,中国人民大学国际关系学院保建云表示,内外资企业素质的统一将会造成两方面结果。一方面,一些低水平的外资之前在我国的发展其竞争力实质上来源于原有税负环境,今后这些企业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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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laif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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