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放宽城市落户限制欲建环首都经济圈为北京分忧

12月8日,河北省正式公布户籍制度改革新政。凡在县城以上城市稳定居住六个月以上或购置住房的,均可登记为县城城镇户口,免收城镇建设增容费和其他各类费用。

河北公安网报道,12月8日,河北省公安厅召开新闻发布会,正式公布户籍制度改革新政。凡在县城以上城市稳定居住六个月以上或购置住房的,均可登记为县城城镇户口,免收城镇建设增容费和其他各类费用。

根据新政,在河北省县城以上城市合法经营、依法纳税或缴纳养老保险六个月以上,即可凭书面申请、纳税或养老金缴纳的相关证明在城市落户,取消了原定依法纳税达一年以上和缴纳养老保险达两年以上的限制。

新政取消了原先落户需要具有稳定生活来源和稳定职业的条件限制,省内人员只要在该省县城以上城市购置住房,就可以凭书面申请和《房产证》到房屋购置地公安派出所办理本人、配偶、未达到法定婚龄及无独立生活能力的子女和父母的落户手续。

同时新政进一步放宽务工人员进城落户条件,连续务工6个月以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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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flyingwat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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