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拆迁条例再征民意“公共利益”仍是争议焦点

同样被列为公共利益的还有“国家机关办公用房建设的需要”,“县级国土局要新盖个办公大楼是不是公共利益?”王令质疑道。

与一次征求意见稿相比,新拆迁条例的二次征求意见稿被指有进有退。

12月15日,法制办在其官网上公布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次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二次征求意见稿”),全文共31条。

“这个条例关系全局,非常重要。”国务院法制办在二次征求意见稿的说明中表示,条例的核心是要统筹兼顾公共利益和被征收人利益,既要使公共利益需要得以实现,又要使被征收人的利益得到切实保护。

与一次征求意见稿相比,新拆迁条例的二次征求意见稿被指有进有退。

2009年12月7日,北京大学法学院姜明安等五教授将一份名为《关于对<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进行审查的建议》的材料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他们提出,2001年颁布、施行并沿用至今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与《宪法》、《物权法》、《房地产管理法》保护公民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原则和具体规定存在抵触。

舆论对此普遍持支持态度。国务院法制办迅速作出回应,公开表示将废除拆迁制度。

今年1月29日,国务院法制办公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草案)》,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但是,整整一年过去了,新拆迁条例仍没有出台。而在过去的一年里,各地的暴力拆迁事件、自焚事件仍然不绝于耳,包括江西宜黄拆迁自焚事件、山西太原拆迁命案等。

公共利益:危旧房改造成争议焦点

如何界定征收范围,即什么是公共利益始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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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王怜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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