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港行与雷曼达成和解协议

香港迷债投资者与美国雷曼清盘人达成和解协议,有望尽早取回大部分抵押品价值,而香港的分销银行也是重要得益人。两年前为回购迷债而付出逾60亿元的16家香港银行,有望收回大部分代价,其中最大分销商中银香港今年有望回拨近30亿元,相当于去年盈利的18%。

据香港明报报道,香港迷债投资者与美国雷曼清盘人达成和解协议,有望尽早取回大部分抵押品价值,而香港的分销银行也是重要得益人。两年前为回购迷债而付出逾60亿元的16家香港银行,有望收回大部分代价,其中最大分销商中银香港2011年有望回拨近30亿元,相当于2010年盈利的18%。

中银香港自2009年的迷债回购协议及安排上,共录得40亿元亏损,该行3月27日公布,如最终方案得以落实,亏损可减少至10亿元,银行界消息人士指有望2011年回拨,东亚、大新、创兴、富邦香港、永亨、永隆等其它分销行,也有可能回拨。中银公告又强调,比起中银客户损失的6.4亿元,银行的损失仍然较多,中银署理副总裁杨志威称:“银行界在今次事件中,损失远高于投资者。”

接近雷曼迷债分销银行的消息人士指出,和解协议下抵押品的回收价值(70%至93%),应该已扣除雷曼清盘人分得的和解款项,由于罗兵咸跟雷曼清盘人达成保密协议,银行也不知悉内容,亦不清楚抵押品如今的市值,所以不能确定迷债投资者将要放弃多少潜在款额,换取和解协议下较为确定的回收价值。

报道指出,很多迷债抵押品其实是货币基金债券,按市价有机会收回100%价值。不过消息人士指不能一概而论,抵押品还涉及很多复杂的掉期产品,如果与去年新加坡同类协议比较,今次香港投资者收回的比率已经很高。对于为何不给予投资者最新的抵押品估值,用作评估应否接受和解协议,消息人士表示信任罗兵咸已尽最大努力,代表迷债受托人与雷曼清盘人谈判协议,分销银行绝非因本身利益而接受和解协议。

香港分销银行于2009年签订的开支资金协议,向迷债受托人美国汇丰提供相当于销售迷债佣金收入的2.91亿元资金,应付追讨费用,目前已使用6700万元,而该笔资金更会按汇丰要求,增加至6.62亿元,以支付未来安排所需费用,由分销银行按比例摊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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