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暴力抗拆,危害公共安全?

这一暴力抗拆行为被武汉检方指控为“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这是比故意伤害罪更重的罪名,在中国的拆迁刑案中极少使用。有人认为这是罪有应得。

责任编辑:傅剑锋 实习生 王媛媛

农民龚泽林在政府拆违中看到自家房子被拆除,遂开车连撞12名拆迁人员。

这一暴力抗拆行为被武汉检方指控为“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这是比故意伤害罪更重的罪名,在中国的拆迁刑案中极少使用。有人认为这是罪有应得。但有学者担心,这一罪名由于其模糊性,易被滥用。

“他们用这个打我儿子,棍子都打断了。”龚泽林的母亲回忆了当初龚泽林和强拆人员发生冲突时的场景。 (南方周末记者 黄秀丽/图)

农民龚泽林坐在一辆绿色丰田越野车里,眼看着自家的房子一点点被拆违队拆除,已接近情绪失控。这是他刚装修的房子,准备2011年元旦自己结婚用。

这时,有正在现场拆迁的城管拿木棒敲车子的引擎盖。龚泽林大怒:“你们都想死吧。”旁边的村民也开始拿砖头扔向城管。龚泽林“心里有气”,油门一踩,就向拆迁人员冲去。

许多人来不及躲避。李建国听到有人大声吼叫,等他回过头,车子就撞了上来。李建国是盘龙城经济开发区副书记,他后被鉴定为轻伤(重型)。

除李建国外,武汉市城管局的苗玉生被撞成重伤,武汉市黄陂区土地局副局长周久久轻伤,被撞的拆迁人员共有12人。

这是发生在2010年11月16日的拆迁冲突,冲突双方向警方陈述了这一事实。

2011年4月11日,武汉市黄陂区法院对此案进行了审理,检方指控龚泽林“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这是一个非常重的罪名,对龚泽林来说,对其刑罚不但将重于“故意伤害罪”,更重于“防卫过当”。如果罪名成立,这名37岁的农民将面临10年及以上的徒刑。

这样的罪名指控,在中国的拆迁冲突刑事案件中尚属罕见。在法庭上,辩护律师认为公诉方滥用了“危害公共安全罪”,此案引起了国内法学界的关注,有学者认为这是一个危险的开端。

激烈拆违

龚泽林生活的后湖村,属于武汉市黄陂区盘龙城开发区,离汉口十几公里,地处城郊,居住着大量外来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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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王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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