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位副省长能否管住食品安全

广东食品安全委员会重出江湖,作为一个高层次协调性机构,它废了又设,级别越来越高,到底能起到多大的作用?

责任编辑:李梁 马昌博 助理编辑 温翠玲

广东食品安全委员会重出江湖,作为一个高层次协调性机构,它废了又设,级别越来越高,到底能起到多大的作用?

当前食品安全问题严重的情况下,强化协调机构,加大执法力度,能短期见效,但要效果真正持久,还需要其他的制度安排。

墨汁粉条、黑腊肉、染色馒头、地沟油、牛肉膏……食品安全问题在全国乱象纷呈的当口,广东省食品安全委员会重出江湖。

此前,在2004年至2008年间,广东食品安全委员会曾经存在了5年,在后来机构改革中被撤销。

与上一次食品安全委员会相比,新的广东省食品安全委员会无疑是“升级”版,协调能力大大提高——五位副省长担任领导,广东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朱小丹担任主任,承担总协调人的角色;而过去的主任,由分管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副省长游宁丰担任。新委员会的挂靠部门,也从过去的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转到了广东省卫生厅。

广东食品安全委员会的反复在全国并不新鲜。今年上半年食品安全问题此起彼伏,国务院领导高度重视,许多省都坐不住了,海南、云南、安徽、山东等省陆续成立新的食品安全委员会,并勾勒出下设办公室的架构。

还有许多省份,过去在清理临时机构时保留了食品安全委员会,这一次也对食品安全委员会主任的规格进行了调整:以前是分管副省长出任主任,现在一般都是常务副省长。

中国食品安全管理部门众多,却存在职责不清,部门利益纠葛等问题。多头、分段监管使得政出多门,同级、上下级进行击鼓传花式、推诿扯皮式监管,监管出现真空地带。协调于是成为监管发挥作用的关键。

此次广东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再度成立,引发公众对食品安全监管的重新审视。仅仅依靠层级越来越高的协调机构,能否真正有效解决食品安全问题呢?

2011年4月22日,广东东莞17家粉条加工厂被查封。图为支架上晾晒的粉条。 (CFP/图)

有问题,找副省长

南方周末记者从有关渠道了解到,新的广东省食品安全委员会,是在广东高层领导重视下成立的。

5月6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广东省省委书记汪洋和省长黄华华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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