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电视,讲规矩

“观众的意见非常大”,是广电总局经常使用的限播理由之一,另一些原因则包括“整体思想内涵没有提升”,“对历史文化不尊重”,“刻意描写人物内心的仇恨、猜疑、报复、偏执等阴暗心理和情结”等。

责任编辑:马昌博 李梁 助理编辑 温翠玲

“观众的意见非常大”,是广电总局经常使用的限播理由之一,另一些原因则包括“整体思想内涵没有提升”,“对历史文化不尊重”,“刻意描写人物内心的仇恨、猜疑、报复、偏执等阴暗心理和情结”等。

在不同的时期宣传口径是变化的,有些标准很难固定下来。基本规范只是原则性的,有些东西细不了。

广电总局最近要求在三个月内推迟播出谍战剧、涉案剧和穿越剧三种类型的电视剧。 (CFP/图)

5月中旬至7月的电视剧,将是主旋律的天下——广电总局此前已要求谍战剧、涉案剧和穿越剧推迟播放。广电总局(以下简称“总局”)电视剧管理司副司长王卫平对媒体解释,在建党宣传展播期间,各电视台要集中播出几十部相关题材的优秀剧目,其他一些题材要延缓播出。“总局正在为荧屏营造庄严的气氛,这是特定时期的舆论环境。”中央电视台负责节目安排的资深人士王莹(化名)说。在她看来,这些总是在与日本人或是国民党战斗的谍战片,只讲述了中共地下斗争史中的一个侧面,“而总局所希望的,是反映一个更大的时代”。

这个更大的时代,应该“积极向上”地展示各条战线的历史,才能满足“有历史感”、“有回味”等诸多要求。

“总局对那些屡教不改的节目,它会发文批评,或勒令停播整改。”王莹说。

事实上,总局对电视节目的管控并不保密。这些表达主管部门好恶的规范化要求会公开出现在总局的官方网站上——从电视剧中应尽量减少吸烟镜头的表现,停止口播和字幕中使用外语缩略词,到对“红色经典”电视剧的审查控制,这些为了行业管理而发出的规范要求充满忧患意识。

而从2002年禁播“易误导青少年”的电视剧《流星花园》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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