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店征税:几家欢喜,几家愁

首张430万个人网店税单在武汉一经开出,网络争议声不断。网店实名制运行一年后,网店征税不出意外地成为了现实。但是,在征税对象和标准尚存在诸多争议的情况下,大范围征税的时机并不成熟。

日前,武汉市国税局开出国内首张个人网店税单,对淘宝女装网店“我的百分之一”征税430余万元,包括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和滞纳金等。不少人慨叹这一天终于来了。但随之而来的,是更多的质疑与争议。武汉此举是否会成为全国网店征税的范例,成为人们普遍关注的焦点。

《楚天都市报》6月28日报道,武汉市国税局第二稽查局提供的多方数据显示,“我的百分之一”网店2010年销售额超过1亿元,该局征收其2010年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滞纳金,共计430.79万元。据称,在武汉的淘宝皇冠级以上网店都将被纳入该市税收征管范围。

征税依据何在

2010年7月1日,《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实施,国内网店开始步入“实名制”时代。各界普遍猜测,这将是对网店征税的“前奏&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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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王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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