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越族,民族去国

越是发达的国家,越是放弃一族一国的民族国家建构理念,对其国内少数人权利的保护也越加完备和成熟,已经成为一个不争的事实和潮流。摆脱民族国家的束缚,建构公民国家,是根本出路。

责任编辑:戴志勇 实习生 邵婧

越是发达的国家,越是放弃一族一国的民族国家建构理念,对其国内少数人权利的保护也越加完备和成熟,已经成为一个不争的事实和潮流。

前不久,参加一个有关朝鲜族历史纪录片的座谈会。该片主要描述我国朝鲜族作为外来移民逐渐融入中国社会,成为中华民族一员的历史过程。朝鲜族在不同的历史阶段遭受不同的待遇,义无反顾地参加共产党领导的革命斗争,最终成为中华民族大家庭的一员,我感到,其中最具决定性的因素,就是国家建构的属性和方向。

我们常说民族问题是社会总问题的一部分,同样,在各个主权国家主导社会进程的今天,可以将此原理延伸为:国家建构的性质和走向决定着民族问题的性质和走向。

民国时期的“民族国家”观及其“被突破”

摆脱古老帝国的束缚,是建构现代主权国家的前提。在中国,辛亥革命的爆发和清王朝的覆灭,为此铺平了道路。然而,一些革命党人将民族国家作为现代主权国家的基本载体,而民族国家就其本意而言是“一个民族,一个国家”,这使民国时期的国家建构长期处在与多民族现实的博弈之中。

要在多民族国家实现民族国家建构,无非两个途径,要么是各个民族自立为国,即在帝国解体的废墟上,建构各个单一民族的国家;要么是将各个不同的民族同化(融合)和锻造成一个新的单一的民族,形成一个新的民族国家。

民国时期的国家观和民族观,也曾经历过这样的历史过程。革命前后,革命党提出的“驱除鞑虏,恢复中华”,最初本意是追求排除少数民族的单一民族国家,但随着革命的胜利,当家以后,革命党人的这种国家观发生变化,力求将各个民族合众为一,建立一个新的民族国家。到1940年代,这种民族国家观达到其发展顶峰。蒋介石授意、陶希圣执笔,于1943年发表的《中国之命运》干脆将各个单一的民族不叫民族而改称“宗族”,主张中国只有一个民族即中华民族。由此,至少在逻辑上,中国一夜之间便成为单一的民族国家。在此理念下,同化成为国家建构的不二选择。

这样的民族国家理念,也体现在当年针对朝鲜族的相关政策上。尽管朝鲜族在抗日战争中与各族人民并肩作战,作出重要贡献,但民国政府却将朝鲜族定性为外来移民,并不享有土地所有权等公民的基本权利。这与承认国家的多民族属性,并向朝鲜族分配土地的共产党政权,形成了鲜明对照,从而把朝鲜族拱手推让给共产党,使整个朝鲜族成为东北解放战争时期反对国民党的重要力量。

其实,国民党的这种民族国家建构的理念和做法,自提出之日起就面临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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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小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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