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就要来保护你”?——著作权法修改草案陷入争议漩涡

“草案”的出台,涉及主管部门、专家学者、产业界三路人马,也让外界产生了“部门利益法律化”的怀疑。一位起草专家表示:这些受到争议的条款,他们也是公布后才知道的。

责任编辑:袁蕾 助理编辑 朱晓佳 实习生 王磊 周鑫

“草案”的出台,涉及主管部门、专家学者、产业界三路人马,也让外界产生了“部门利益法律化”的怀疑。

一位起草专家表示:这些受到争议的条款,他们也是公布后才知道的。

官方的说法,“草案”是著作权人、使用者、社会公众等三方利益的一次调整。

音乐人认为,这是著作权人和集体管理组织对版权控制权的一场博弈。

学者分析,这是政府职能部门行政权利的延伸和“小集团利益”的推动。

网友评论,如果没有那么多想从中分一杯羹的人存在,事情将简单很多。

音乐人展示呼吁修改“著作权法修改草案”的集体签名。他们担心“草案”如果没有吸纳他们的意见,自己将失去许可权、定价权等多种权利。 (CFP/图)

“我来保护你,你得听我的,你不要问,你不要知道,你更不要说,你只管拿着好了。”作曲家谷建芬这样形容《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修改草案)》(以下简称“草案”)。

如果2012年3月31日国家版权局网站发布的“草案”真的实行,那“A的悲剧”就可能“合法”发生。

“草案”的影响其实还涉及文学、摄影、电影等方面,但因为词、曲及卡拉OK等涉及音乐的部分利益最大,所以目前来自音乐圈的抗议声最强。

音乐人发难

“先祭拜完大家的先人,再来打理大家的后事。”清明长假结束后,2012年4月6日,三十余位音乐人在广东省文联聚首,为一封题为“广东省流行音乐协会《著作权法》(修改草案)给全国音乐人的公开信”斟词酌句。

看到“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的“草案”,音乐圈一夜间炸开锅:“所有可爱的音乐人们啊!完蛋了!”

4月6日晚,河南省流行音乐协会开会;4月9日,中国音像协会唱片工作委员会(简称“唱工委”)召开紧急会议;10日,中国音协流行音乐学会接棒;11日,“唱工委”与近50家唱片公司在北京举行媒体通气会……“这可能是自国内有流行乐坛以来,空前一致的一次行为。”广东省流行音乐协会主席陈小奇告诉南方周末记者。

“知识产权的本意是通过保护鼓励创作,促进创新。如果漠视行业规律,过多限制著作权人的利益,对音乐创作产业必是一个毁灭性的打击。”上海创意产业协会知识产权专业委员会主任游闽键告诉南方周末记者。

官方的说法,“草案”是著作权人、使用者、社会公众等三方利益的一次调整。

音乐人认为,这是著作权人和集体管理组织对版权控制权的一场博弈。

有学者分析,这是政府职能部门行政权力的延伸和“小集团利益”的推动。

网友评论,如果没有那么多想从中分一杯羹的人存在,事情将简单很多。

音乐人阵营一方面与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隔空交火”,一方面纷纷扮演侦探,寻找更多“夹带私货”的蛛丝马迹。前者基本以实名在公开场合发声,而集体管理组织则以组织名义在其官方网站上集中回复。

第一轮交锋起于音乐人集体反弹之初。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以下简称“音著协”)4月6日在其官网上发出说明:“制作录音制品法定许可”国际上早已有之,“从立法之初其目的就不是为了限制音乐著作权人,而是为了防止出现唱片公司对音乐的垄断。”

“据我所知,算上台湾,华语流行音乐也就30年历史,没看到任何一家公司有垄断的可能。”4月8日第12届音乐风云榜年度盛典上,宋柯反驳。这位资深音乐人2012年1月已辞去他创立的“太合麦田”董事总经理职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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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方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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