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舟评论】为公共治理转型趟新路

8月22日,国务院常务会议批准广东省“十二五”时期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方面先行先试,对部分行政审批项目在本行政区域内停止实施或进行调整。这是一块硬骨头,从那些有行政处罚与行政强制权力的部门削减下来一个个审批项目,谈何容易。

责任编辑:史哲 戴志勇 蔡军剑

有道是:中国改革看广东。广东身为“改革开放的长子”,其昭昭使命是为中国改革探路。这一使命,过去体现在筚路蓝缕、披荆斩棘力推经济改革和社会改革上,现在体现在一马当先领跑公共治理转型上。

2012年8月22日,国务院常务会议批准广东省“十二五”时期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方面先行先试,对行政法规、国务院及部门文件设定的部分行政审批项目在本行政区域内停止实施或进行调整。

此前,广东省公布了《关于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意见》,要求:对于公民、企业和社会组织能够自主决定、自担风险、自行调节、自律管理的事项,政府不再审批;能够通过法律手段和经济手段解决的事项,取消政府管制;能够通过事中、事后监管达到管理目的的事项,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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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瓦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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