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德治辨

法治与德治同向,差异在标准高低及其是否具有可操作性,没有法律这个牢靠的基础,道德的高楼大厦将会坍塌,没有道德的正义指引,法律将会沦为作恶的工具。但法治与人治相反。在人治背景下,国王就是法;在法治背景下,法就是国王。

责任编辑:戴志勇 实习生 张庄

没有法律这个牢靠的基础,道德的高楼大厦将会坍塌,没有道德的正义指引,法律将会沦为作恶的工具。

最近,台湾大学林火旺教授用四篇文章畅谈道德教育与防治贪腐的关系,他认为,道德教育才是治本之道,理由有三:一曰制度源自权力,若当权者无道,不会制定好制度;二曰执行制度者为人,若执法者无道,就会同流合污;三曰法治国家,关键是守法,需先培育守法公民。窃以为,林先生的观点值得商榷。

如何防治贪腐,有效治理国家,这是古今中外执政者们不可回避的重要课题,也是学以致用的学者们津津乐道的话题。搞清这个问题,要辨析道德与法律的关系、民主与法治的关系以及德治、法治与防止贪腐之间的关系。当前,我国徘徊在德治与法治的十字路口,需要针对现实,辩清问题,申述常识。

法治就是最基本的道德教育

首先,关于道德与法律的关系。在人类行为规范体系中,道德与法律存在着纵横二个向度的关系:在纵向关系中,道德在上,法律在下。道德主要约束心灵,是关于真善美及公平正义等向上精神的指引,通过约束心灵来约束行为,向上的极限是舍己为人,存天理、灭人欲;法律主要约束行为,通过约束行为约束心灵,是为人的行为设置的一条底线或大坝,这条底线或大坝就是符合最起码的道德要求。从这个意义上说,法律与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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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瓦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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