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评】让环评文件走出暗箱

对环保部而言,某种意义上这是一次纠错、是值得肯定的“进步”、解铃还须系铃人的救赎——如果当年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能再坚决一点,或许环评公众参与的落实就可以更早、更好一些;一些污染企业、项目或许可以更早、更好地接受公众监督。

责任编辑:曹海东 助理编辑 袁端端 实习生 周琼媛 陈佩

近日,环保部悄然在官网上发布“公告2012年第60号”,以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不相符合”为由,废止了五年前由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印发的《关于公众申请公开建设项目环评文件有关问题的复函》(环函〔2008〕50号文)。

这则少人问津的不起眼的公告,可能藏着打开停滞4年多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信息公开之门的钥匙。

被废除的究竟是个什么样的文件?2007年4月5日,国务院公布《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顺应世界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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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思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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