扎眼?这不算什么!

责任编辑:史哲、戴志勇、蔡军剑

回应2013年4月25日《南方周末》自由谈文章《理论需要改革,啥意思?》:

冯玉忠先生提到自己1979年的书稿到1986年方可出版,我也碰到类似的情况。我写过一本《我当校长》,出版社本来很有兴趣,可拿走书稿就没下文了。我催问,对方说是有地方“扎眼”,出不了。后来我就一直瞎琢磨所谓“扎眼”之处。比如,我提出“校长不是搞政治的”,没必要依靠一部分人、团结一部分人、孤立一部分人、排斥与打击一部分人。我主张“依靠所有的教职工”。我也不赞成组织积极分子队伍,来贯彻领导意图,认为这样做是把大多数群众推向了对立面。在当时一些人看来,很“扎眼”;但现在的年轻人告诉我,这根本不算什么!

这些年来,我常会读到一些“扎眼”的消息与文章。我还记得2000年有出版社拟出吾乡(江苏常州)先贤吕思勉所著《白话本国史》,当时的审读意见是暂缓出版,而今此书已有四五个版本可供读者选择。可见,时代毕竟在进步。最近,我还读到这么几句:“要像防范洪水猛兽一样来防范冤假错案,宁可错放,也不可错判。错放一个真正的罪犯,天塌不下来,错判一个无辜的公民,特别是错杀了一个人,天就塌下来了。”如此“扎眼”的文字,放到几十年前怕是要挨批的。定睛一看,作者是最高法院副院长沈德咏。我年纪大了,有时会搞混“今夕是何年”。公元2013年,我乐见官智渐开,如此则国家幸甚,斯民幸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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