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慧终审胜诉

7月15日上午,湖南省高法对唐慧诉湖南永州市劳教委一案做出终审判决:由永州市劳教委赔偿唐慧被限制人身自由9天的赔偿金1641.15元,精神损害抚慰金1000元;对于唐慧提出的书面道歉申请,没有法律条款予以支持,故法院予以驳回。

2012年8月2日,湖南永州市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对“上访妈妈”唐慧作出劳教一年半的决定,8月10日,唐慧自白马龙劳教所被释放。图为2012年8月11日,踏上返乡车程的唐慧与媒体记者话别。 (新华社记者 龙弘涛/图)

综合人民网与@新华视点消息,7月15日上午,湖南省高法对唐慧诉湖南永州市劳教委行政赔偿一案做出终审判决:撤销一审判决,由永州市劳教委赔偿唐慧被限制人身自由9天的赔偿金1641.15元,精神损害抚慰金1000元;对于唐慧提出的书面道歉申请,没有法律条款予以支持,故法院予以驳回。

据@法制晚报消息,对于这个审判结果,“现在我很累了,下午就回永州,以后好好生活,感谢大家对我的关心。”唐慧说。

唐慧的律师徐利平在微博上公开了判决书,湖南法院网也对此进行图文直播。

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认为,“唐慧的行为具有违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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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小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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