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学“法言法语”

近日,各方盛赞公开审理薄熙来案,展示了中国的法治进步。我也读了一些网友评论,其中有称薄熙来“飞扬跋扈、两面三刀”“施逞诡计,百般抵赖”“虚伪”“最后的疯狂”的。

责任编辑:史哲 戴志勇 蔡军剑

近日,各方盛赞公开审理薄熙来案,展示了中国的法治进步。我也读了一些网友评论,其中有称薄熙来“飞扬跋扈、两面三刀”“施逞诡计,百般抵赖”“虚伪”“最后的疯狂”的。据《关于人民法院接受新闻媒体舆论监督的若干规定》,“对正在审理的案件报道严重失实或者恶意进行倾向性报道,损害司法权威、影响公正审判的;依法追究相应责任。”《中国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准则》规定,“维护司法尊严,依法做好案件报道,不干预依法进行的司法审判活动,在法庭判决前不做定性、定罪的报道和评论”。对职业媒体人的要求当然不能苛责全体公民都做到,但如果连非专业人士的普通公民也懂得使用“法言法语”,这倒是可以检验我们全民学法用法工作的实效。

网络编辑:瓦特

{{ isview_popup.firstLine }}{{ isview_popup.highlight }}

{{ isview_popup.secondLine }}

{{ isview_popup.buttonTex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