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房姐”龚爱爱案择日宣判

9月24日,“房姐”龚爱爱伪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一案在陕西省靖边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龚爱爱当庭否认伪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称户口都是真的,不知道拥有多个户口违法。控辩双方未涉及被告诸多房产问题。案件将择日宣判。

9月24日,龚爱爱走向被告席。当日,陕西省靖边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房姐”龚爱爱涉嫌伪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案。龚爱爱作为被告人出庭。 (新华社记者 丁海涛/图)

9月24日,备受关注的“房姐”龚爱爱伪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一案在陕西省靖边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龚爱爱当庭否认伪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称户口都是真的,不知道拥有多个户口违法。控辩双方未涉及龚爱爱诸多房产问题,本案将择日宣判。

龚爱爱是陕西省神木县农村商业银行原副行长、榆林市人大代表,因被曝拥有北京、西安、神木等地的多处房产,被网友称之“房姐”。

据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微博通报,靖边县人民检察院指控,龚爱爱在出生地神木县解家堡乡登记为常驻人口,在当地办理了居民身份证。2005年,龚爱爱在北京市购房时,认识了售楼人员张恪(北京另案处理),张恪称购房可带北京户口。龚爱爱即给张30万元人民币用于为本人及女儿购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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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刘之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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