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法修订征求意见 网络交易第三方平台承担先行赔付义务

10月29日,国务院法制办就《食品安全法(修订草案送审稿)》公开征求意见。按照草案,消费者在第三方交易平台网购到出现质量问题的食品时,平台须承担连带责任并先行赔付;草案还强化了对婴幼儿配方食品的监管,要求对食品安全的渎职官员进行问责,同时加大了违法违规行为的惩处力度。

此次食品安全法修订会愈加严格,最终目的是建立“最严格的食品安全法律制度”。 (CFP/图)

10月29日,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就《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修订草案送审稿)》(下称《送审稿》)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13年11月29日。按照草案规定,消费者在第三方交易平台网购到出现质量问题的食品时,平台须承担连带责任并先行赔付;草案还强化了对婴幼儿配方食品的监管,要求对食品安全的渎职官员进行问责,同时加大了违法违规行为的惩处力度。

《送审稿》从落实监管体制改革和政府职能转变成果、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强化地方政府责任落实、创新监管机制方式、完善食品安全社会共治、严惩重处违法违规行为六个方面对现行法律作了修改和补充。

网购食品出问题平台先行赔付

为加强食品网络交易监管,《送审稿》规定了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应当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并承担食品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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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刘之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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