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判前李某某曾预感“年前回不了家了”该案二审维持原判

11月27日上午,李某某等强奸上诉案二审宣判,李某某仍获刑十年。李某某曾认为,此案的关键在于警方是否对酒吧的敲诈行为立案调查,敲诈一旦成立就不是强奸,但假如舆论不扭转,“公安想立案也不可能”。他曾专门写了一个用以“扭转舆论”的方案,包括在网上推送“敲诈团队”的违法行为等。

责任编辑:苏永通

李某某曾专门写了一个用以“扭转舆论”的方案,其中包括将其“法庭陈述”的手稿原件公开、在网上推送“敲诈团队”的违法行为等。

 

2013年11月27日上午,李某某等强奸上诉案二审宣判,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李某某仍获刑十年。

由于该案涉及未成年人和个人隐私,与一审宣判时允许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组织及妇女权益保护组织旁听相比,二审宣判时的“保护措施”更为完善,未组织任何人员入庭。

宣判之后,北京市一中院以长微博形式对判决作了简要说明,其中对于控辩双方争议较大的“非法证据排除”问题,法院认定不存在非法证据,且认为该案已形成“完整证据链”,能够排除合理怀疑。

此结果早有预兆。一名参与庭审的司法界人士告诉南方周末记者,对于李某某案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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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瓦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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