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把脉】 讨论“选拔”需要怎样的概念

现代民主共和摒弃了这种任人唯贤的选拔制,认为,与其撞大运似的期待选拔出现奇迹,不如依靠切实可行的民选制度来挑选还不算坏的领导者。

责任编辑:蔡军剑 实习生 柴向南

有效的比较需要在两个概念 对等的比较项之间进行

读到一篇《中国选拔制胜于西方选举领导人模式》的文章,将两种“制度”放在一起比较。但从“非同类不成比”的说理原则来看,这两者的比较并不恰当。要比的话,也应该是选拔制与选举制的比较,但这两者分别加上了“中国”和“西方”的限定词,结果模糊了比较的实质对象。这是因为,实行选拔制的除了中国之外还有别的国家(如朝鲜),而实行选举制的国家也不只是西方国家(如曼德拉当过总统的南非)。而且,西方国家也并不全然是选举制,而是选举与选拔相结合的(例如,美国的大法官由总统提名、国会批准)。再者,西方国家之间的选举方式和频繁程度也有很大的差异,中国的选拔制到底是与哪个西方国家的选举制相比呢?

如果只是比较中国的选拔制和某西方国家(如美国)的选举制,这样的比较是否就会合理一些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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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瓦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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