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坐标·破局】“30%”的秘密 国企给大家“交”多少钱

国有资本上缴公共财政的比例,2020年要提高到30%,存在两种不同解读。最重要的不是上缴多少钱,而是在以各种名目返还国企后,真正能有多少用于民生支出。

责任编辑:肖华 顾策 助理编辑 温翠玲 实习生 徐庭芳 王谦秋

数据来源:北京市财政局网站,资料整理:王谦秋、陈中小路 (何籽/图)

国有资本上缴公共财政的比例,2020年要提高到30%,存在两种不同解读。最重要的不是上缴多少钱,而是在以各种名目返还国企后,真正能有多少用于民生支出。

“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提高国有资本收益上缴公共财政比例,2020年提到30%。更多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

在一个多月前,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决定里,这是唯一一个具体到了数字的施政目标,颇为醒目。在决定正式公布之前,这句话就已被视为三中全会的“亮点”,广为流传。

但对于这个数字的具体意义,至今争议纷纭。事实究竟如何?

两万亿“第三财政”

首先需要梳理国家与国企利润分配的历史沿革。

在计划经济时代,国企作为政府的附属,实行的是“统收统支”:国企利润全部上缴,亏损国家弥补,扩大再生产费用由财政部门审核拨付。1978年,“企业收入”是中国一半以上的财政收入来源。

改革开放之后,这种僵化的机制成为了中国经济改革首要解决的问题之一。1980年代,国企获得了“扩大经营自主权,适当留存利润”的改革政策,利润被允许适当作为奖励,用于激励企业经营者和员工,以打破“大锅饭”状态。

如何留存利润,同期国家进行过多种尝试。根据世界银行2006年一份报告回溯,当时中国建过利润留存公式、试行过“利改税”、实行过承包经营责任制。很多时候,企业的利润留存是通过与政府的一对一协商来确定。

这种混乱的局面,终结于1994年的分税制改革。这年,国企开始实施“缴税留利”政策,即“国家”对国企征收企业所得税,并开征和恢复一些覆盖国企的其他税种,但不再参与国企税后利润的分配。

当时国企正处在艰难时期:企业还在承担大量应由政府负责的社会保障责任,陈旧的经营和管理方式不适应市场竞争,国企大面积陷入亏损,反过来还给财政造成沉重的补贴负担。

代表全民股东的“国家”完全放弃了利润索求。这样的手笔,为国企走出困境乃至发展壮大提供了强力的资金支援。在一些回顾经济改革历程的作品里,这被称为“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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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Ashle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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