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大一教授贪污近千万课题经费被判十年

杭州中院近日对浙江大学教授陈英旭进行宣判,认定其贪污945万余元,以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没收财产20万元。陈英旭被控授意其博士生陆续以开具虚假发票、编造虚假合同等手段,将1022.6646万元专项科研经费套取或者变现非法占为己有。

中国青年报》报道,1月7日下午两点半,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下称“杭州中院”)对浙江大学教授陈英旭进行宣判,认定其贪污945万余元,以犯贪污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0年,并处没收财产20万元。

曾是“知名环境领域专家”

据《新京报》2013年10月12日报道,“我感到很愤怒,也很痛心,更加感到十分的错愕、愤怒”,2013年10月11日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科技部部长万钢披露,有关部门正在审查两起有关科研经费的违纪违法案件,一起涉案人是知名环境领域专家,另一起是重要省份的科技厅长。

万钢提到的知名环境领域专家就是指浙江大学教授陈英旭。而重要省份的科技厅长则是广东省原科技厅长李兴华,2013年9月27日已被免职

据浙江大学网站资料,1962年出生的陈英旭是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从事环境污染模拟与控制、环境生物与生态工程、环境规划与管理等研究。任浙江大学环境与资源学院常务副院长,浙江大学环境保护研究所所长, 中国环境科学学会理事、中国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协会常务理事,浙江省环境科学学会副理事长, 第九、十届全国政协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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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小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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