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首善”刘汉、刘维等36人受审

3月31日,刘汉、刘维等36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以及故意杀人、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等案件由湖北省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检方指控,该黑社会组织曾故意杀人5起致6人死亡、故意伤害2起致2人死亡、非法拘禁1起致1人死亡。

2014年3月31日上午8时31分,刘汉、刘维等36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以及故意杀人、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等案件由湖北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刘汉在法庭上。 (东方IC/图)

3月31日,刘汉、刘维等36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以及故意杀人、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等案件由湖北省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下称咸宁中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其中刘汉、刘维涉及15个犯罪罪名,情节恶劣、危害严重,是近年来国内公诉的特大涉黑犯罪集团。

咸宁中院官方微博通报,31日上午8时30分许,咸宁中院在7个审判庭同步公开开庭审理,共27名公诉人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刘汉、刘维等人及其辩护人到庭参加诉讼。被告人刘汉、刘维等亲属33人、媒体记者64人、各界人士427人旁听了庭审。

为了保证本案刑事部分审理的连续性,咸宁中院决定对刑事部分和附带民事部分分开进行审理。此次庭审只针对刑事部分进行审理。

新华网2月20日报道,检方指控,1993年以来,被告人刘汉、刘维等36人无视国家法律,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大肆进行违法犯罪活动,攫取巨额经济利益,称霸一方,在四川省广汉、绵阳、什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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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刘之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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