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文化标志城”在“欺世盗名”

作者: 俞孔坚 2008-03-12 21:37:00 来源:南方周末

    最近,有人提出建设“中华文化标志城”,而且有全国政协委员利用其身份和名义,在政协会议上提出“以国家名义设立‘中华文化标志城建设基金’,纳入国家预算”,这真是荒唐。而更令人发指的是,在“中华文化标志城建设专家咨询委员会”和“中华文化标志城建设顾问”名单里居然也有本人的名字!在此,我严正申明:
    第一,本人从来没有,也绝不会接受任何人、任何形式的聘请;本人从来没有,也绝不会担任这种劳民伤财工程的“顾问”或“咨询委员”;对“中华文化标志城”操办者的这种拙劣的欺骗行径表示愤慨。强烈要求有关人士和操办单位,为对本人可能造成的名誉损害负责。
    第二,作为专业人员,本人坚决反对“中华文化标志城”这样的荒唐工程。这是一项打着“奥运”、“弘扬中华文化”的旗帜,实则有损中华文化、有损民族形象、更是劳民伤财的工程。
    “中华文化标志城”与本人有关的、真实的、也是惟一的情况是:2007年和更早的时间,有关人士曾经两次带着一个策划文本找到我,希望我给他们做规划,我当时谢绝了这项委托。我不明白,何以会成为他们的“顾问”和“委员”?
    尽管与“中华文化标志城”的其他一些“顾问”、“委员”相比,本人不敢自称为“名人”,但基于我个人的上述经验和认识,我敢肯定,其中的部分文化知名人士和院士与我一样,被盗用其名义并蒙受同样的损害。撇开对我本人的名誉损害不谈,但愿这只是一场由少数文化人士策划的荒谬闹剧,是一场暴发户综合征的发作;如果不是这样,那一定是有人盗用“文化”和文人的名义,挥霍国家资源,滥用国家机器,大搞圈钱圈地勾当的可耻阴谋。
俞孔坚 北京大学 教授


(责任编辑 陈敏 史哲 蔡军剑 网络编辑 老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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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已有7条)

作为一个北大教授,他完全可以用合情合理的方法要求对方道歉并恢复声誉。但他发表的声明给笔者的印象是假如狗咬了他一口,他一定要再咬狗一口这事才算完。他不仅提到自己“身受其害”,还“根据自己的经验和认识”肯定了其他一些专家也是和他一样蒙受损失。除此,他还主观的将“中华文化标志城”的建设定义为“一场由少数文化人士策划的荒谬闹剧”,“一场暴发户综合症的发作”,“一场挥霍国家资源,滥用国家机器,大搞圈钱圈地勾当的可耻阴谋”。这不禁使笔者怀疑,如果仅仅是“盗用”了俞教授的名字,俞教授为何不仅表示“愤慨”,还反说那是一场“阴谋”?那笔者是不是也可以“根据本人的经验和认识”认定这里面是不是牵扯到了某一方的利益问题?对此,我们都无从知晓,只有等待有关权威人士给公众一个答复

支持俞教授,可能还有许多专家学者像他这样在毫不知情的情况下就成了这个欺世盗名的劳民伤财工程的顾问、咨询委员会委员。应该实在调查下。


    支持俞教授观点.此种现象当禁绝.
    但就建设"中华文化标志城"而言,大家不能一棍子打死.
    中国目前确实需要重建或重塑各种文化标志,更需要有具体的人的组织来提议来牵头.也总要有具体的地方来承载.山东提出来在自己的地盘上建,自有其道理.
    总不能把所有标志都弄在北京吧.北京已经"史气沉沉"了,王气官气太重了.
    山东的愿望是好的,至于具体如何建在哪里建,倒是有必要慎重周全考虑.
    不过我以为,今日中华汉族之大,大而空泛,华而不实.各地不仿先行发掘当地历史文化资源,广建本地历史文化民族(分支)标志.比如春秋战国各国文化标志城,魏蜀吴文化标志城,闽越国南越国文化标志城,渤海高句丽金辽西辽蒙西夏满洲夜郎巴国等历史文化标志城,历史上各少数民族国家文化标志城.以丰富各民族各地区历史文化人文内涵,增强对本乡本土本族的切深认同感,归属感和凝聚力.
    由本地区本民族政府学者牵头,按本地本族人民之愿望,考历史文化之本源,举本地或数地政府及海内外同乡之财力,重建本地区本民族(分支)精神文化信仰中心,是为可取即行之策,收立竿见影之妙.

支持,应该严治这些官员,拿着国民赋予的权利,糟蹋,有用的不提就提些没用的


支持俞教授,痛快淋漓



顶!!!形象工程,劳民伤财,一定是有些人为了自己的利益,打着这个旗号!!!
士同意算什么,中国的院士还算是院士吗???有几个有真才实干!!一群草包!!!

想起了阿房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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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5月29日

南方周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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