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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布强奸谣言只补偿1300元?司法应平等保护所有人的名誉权 | 快评
造谣诽谤与诬告陷害会给受害者带来“社会性死亡”的人格权利受损,对他们的正常工作与生活造成近乎毁灭性的打击。不管涉事人员出于何种目的,造谣诽谤带来的侵权后果都可以非常严重。公权力理应摒除“性别偏好”嫌疑,一视同仁地打击造谣诽谤行为,震慑那些潜在的幸进之徒,同时依照比例原则给予受害者对等的司法救济,还他们一个公道。 -
下属上班“摸鱼”被领导辱骂,法院判侵犯人格权
2023年6月18日,刘某还在微信群中对万伊健说,“最适合你的工作可能是去坟场念悼念词”。 “如果私下场合骂,因为没有在公众场合,没有其他人知道,就不构成名誉侵权。但是辱骂行为本身是侵害人格尊严的行为,所以在司法实践中一般适用一般人格权去保护。” -
最高法发布国家公园司法保护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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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司法解释重锤强奸、猥亵儿童,还应推进女童男童平等保护丨快评
这些问题,从男女权利平等的视角出发,即可迎刃而解:男女都可能施行强奸,也都可能被强奸。男女都可能施行强制猥亵或侮辱,也可能被强制猥亵或侮辱。男女都可能施行性骚扰,都可能被施行性骚扰。 -
司法救助如何保护未成年人?3年救助一万余人,人均发放四万多元
发布的10个案例涵盖了刑事被害人救助、交通损害赔偿救助、追索抚养费救助等司法救助政策规定的可予救助的主要案件类型。 -
从孙灏羽到武志红:能自证清白实属侥幸,不能放过诬告者丨快评
两起造谣事件之所以败露,都是因为事出偶然:刘某慧虚构性侵的真相,靠的是同伙“良心发现”才大白于天下;此次武志红迅速得脱冤屈,也是因为有人恰好发现了“聊天记录系搬运”。 “性侵性骚扰取证困难”异化成借口:“因为取证困难,所以不能要求我举证”,这是对“谁主张,谁举证”法治原则的侵犯,让被指控者陷入了自证清白的境地。 司法机关有必要加大执行力度,严肃追查涉事者的刑事责任,以诽谤罪起诉涉事主体,让造谣者付出必要的代价,如此才能有效抑制网络上此起彼伏的造谣诬陷之风,保护好每一位公民的合法权益,也能避免“狼来了”的悲剧上演。 -
南周对话广东高院院长张海波:对 “卡脖子”领域司法保护要加强
近5年,广东法院审结环境资源一审案件6.1万件,其中环境公益诉讼案件922件,坚持“惩处与引导、赔偿与修复、监督与支持”并重。 -
南周对话江西高院院长傅信平:探索构建环境治理多元共治机制
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司法保护环境资源手段,在环境污染治理、生态保护方面起着不可或缺的作用。 -
打骚扰电话、发垃圾短信要支付精神赔偿:司法当有力为个人信息保护撑腰丨快评
最高法公布的典型案例中,对用户拨打促销电话的某通信公司除了要停止侵权之外,还要赔偿3000元精神损失费。让垃圾短信、电话的受害者能够低成本地发起诉讼、获得赔偿,法院系统应该充分发挥互联网法院的作用,让受害者能够快速方便地提起诉讼,并保证各地法院都能按照典型案例所确立的原则快速裁判。 -
最高法发布《中国生物多样性司法保护》报告 用最严密法治保护生物多样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