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垄断法的“宽恕”暗道 在奶粉反垄断调查案中,惠氏等三家企业因为主动向发改委“自首”并提供重要证据,被免除处罚。坦白从宽,反垄断法为“自首”者留下了一个减免处罚的窗口。但在中国,这个窗口的大小、边界、进出门道等,都模糊不清。甚至,因为有三个执法机构,企业都不知道该向谁“自首”才算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