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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骚扰还是隔裤搔痒?真相水落石出前,应警惕网络先声夺人 | 快评
网络平台上,各方信息传播是不平衡的。虽然不是谁先上网谁有理,谁大声谁有理,然而,很多情况下,往往谁先发声,谁的声音就更大,“先发制人”一方的叙事,往往就成了强势的叙事,被大多数网民所知晓。而如果是后发声,即使有理,传播力也难以与“先声夺人”者相比。这一网络难题有必要加以重视。 -
武汉大学通报学生图书馆性骚扰事件:给予涉事学生记过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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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司法解释重锤强奸、猥亵儿童,还应推进女童男童平等保护丨快评
这些问题,从男女权利平等的视角出发,即可迎刃而解:男女都可能施行强奸,也都可能被强奸。男女都可能施行强制猥亵或侮辱,也可能被强制猥亵或侮辱。男女都可能施行性骚扰,都可能被施行性骚扰。 -
从孙灏羽到武志红:能自证清白实属侥幸,不能放过诬告者丨快评
两起造谣事件之所以败露,都是因为事出偶然:刘某慧虚构性侵的真相,靠的是同伙“良心发现”才大白于天下;此次武志红迅速得脱冤屈,也是因为有人恰好发现了“聊天记录系搬运”。 “性侵性骚扰取证困难”异化成借口:“因为取证困难,所以不能要求我举证”,这是对“谁主张,谁举证”法治原则的侵犯,让被指控者陷入了自证清白的境地。 司法机关有必要加大执行力度,严肃追查涉事者的刑事责任,以诽谤罪起诉涉事主体,让造谣者付出必要的代价,如此才能有效抑制网络上此起彼伏的造谣诬陷之风,保护好每一位公民的合法权益,也能避免“狼来了”的悲剧上演。 -
遭遇性骚扰时为什么不跑?冻结反应,了解一下
现代人用不着打猎,他们在日常的冻结反应往往更为细微,最为明显的特征就是眼睛,出于本能反应,它会一直看向那个让你感觉到害怕的东西。那冻结反应看上去使人变得呆滞和僵硬,是不是能说明大脑在偷懒呢?事实恰恰相反。 “知道”(nz_zhidao)跟你谈谈,冻结反应是什么。 -
“应得的权利”和她们面临的真实困境
在《应得的权利》中,曼恩结合近些年引起高度关注的社会事件,揭示了男性的优势和特权对女性造成的伤害,她希望积极纠正这个世界上的结构性不公正现象。 (本文首发于南方人物周刊) -
女子摸“鸭头小哥”不是个事?别把性骚扰男人不当性骚扰
最近网上有人在大谈“性同意文化”,何为性同意?当然是双方皆同意,哪怕只有一方同意也不可以。别把性骚扰男人不当成性骚扰,更别把性骚扰男人视为男人占了便宜。这既该成为人们的共识,也该成为法律意志。 -
小慧君为解约诬称老板性骚扰:等不来痛悔道歉,诽谤罪应提起公诉丨快评
造谣诬陷不需要付出任何成本,即使被判侵权,也只需要一句轻飘飘的道歉。但是被诬陷者则要付出沉重的代价:被停职辞退、被网暴、被社死 -
女子醉酒踹碎小区玻璃门,保安“不敢碰”是最优解吗?
全社会对“性骚扰”重视起来,警惕起来,是一件好事。但任何警惕与防备,一旦超过必要限度,就必然让人感觉时时畏惧,处处掣肘,不光男人觉得不自在,女性权益也不一定能真正得到保护。比如,当一位女性陷入危险时,男性会不会因为害怕被说成是咸猪手,避免身体接触,而逃避对其进行救助?“扶不扶”摔倒的老人居然会成为一种普遍的两难,这个教训应该是深刻的。 -
疑似“男性凝视”构成性骚扰吗?觉得性骚扰就是性骚扰吗?
刑案证明标准远高于民案,原因是,一旦构罪,被告人将面临监禁刑罚,甚至付出生命代价。类推出去,性骚扰案件证明标准,也应当高于普通民事案件,因为一旦性骚扰被证明,一并带来的,将是“羞辱刑”“社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