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洛宁县3名“戴罪干部”被撤职 5月22日,河南省洛宁县针对县住建局3名“戴罪干部”分别做出留党察看一年和行政撤职处分。洛宁县住建局党委纪委书记贺红超说,自己刚刚担任纪检书记一职,没有得到过3名人员受到处罚的消息。目前河南省市纪检、组织部门已进驻该县对相关问题展开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