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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管毒杀老板一审判死刑:“物理商战”为哪般? | 快评
投毒,或称“投放危险物质”“投放不明物质”,似乎成了“物理性人际争斗”中最隐蔽最弱的一种,或者一种“文明人互害”的手段,但其伤害性却绝不容小觑。 -
游族网络投毒案被告人许垚一审被判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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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给同事投放不明物质:如投毒属实,应追究其刑责 | 快评
无论是天津案还是此次的恩施案,投放危险物质的行为都不是可以轻轻放过的。只要涉事人是出于主观故意而确实投放了危险物质,而且其投放危险物质的行为已经实行终了,足以危害公共安全、他人生命财产安全的话,即使尚未造成严重危害后果,也构成既遂犯罪,理应追究其刑事责任。如此才能震慑那些公共场所的潜在犯罪者,保护公共安全。 -
清华大学投毒案受害者朱令去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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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宠物狗被投毒案:宠物如何定价,犬主能否诉精神赔偿
公益律师孟冬称,各类案件中宠物价值鉴定并没有统一的标准,大多按照经济动物的市场价计算。 除了实质的抢救费、死亡处理费、死亡赔偿金以外,犬主李依涵还要求赔偿精神抚慰金25万元,共计28万余元。她在事发后诊断出抑郁症,15个月里没能继续工作。 由于黄黄是流浪狗,李萍只提交了赔偿抢救费12000元的诉求,没提精神损害赔偿。“我特别反对那种名犬能赔,我们家黄黄是流浪狗就一分不值(的说法)。” -
安徽武校投毒致7死案开庭:“26年了,总算对弟弟有个交代”
1997年,武校130余名师生吃过早饭后发生呕吐、抽搐等症状,7名学生死亡。 2023年,警方在福建、贵州发现了通缉多年的付某阶、朱某林。 “我弟弟要是不出事,今年就是37岁,该成家了。” -
初中两女生投毒全班:犯罪动机值得深究丨快评
涉事两女生的犯罪动机值得深究,警方应严查其社交媒体以及社会关系,找到可能的教唆犯罪人,或是涉事女生受到特定极端思想影响的痕迹,追查这些真正靠谱的犯罪成因,而不是营造极不靠谱的“事出有因”叙事。 -
上海一初中现投毒事件?警方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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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丈夫到25名幼儿,她为何敢于先后两次投毒?丨快评
建立更为严格的从业禁止制度与背景调查制度,对于这类儿童扎堆的行业而言就更显迫切。从业禁止制度属于“事后处理”,可将这些已有前科的恶魔逐出儿童的乐园,禁止他们进入更容易实施犯罪的场景;背景调查制度则称得上是“事先预防”,尽量更为全面深刻地认识一个人的个人/家庭情况、心理状态、职业经历、社交媒体发言,尽最大可能屏蔽掉那些心存恶念的潜在犯罪者。 -
大学教师被同事投毒:带“心病”者何以上岗?校方难辞其咎丨快评
有矛盾、有问题,在爆发前学院只是一味当鸵鸟,遮盖而不是直面;在发生恶性事件后还试图继续遮盖,维护所谓的“集体声誉”不把同事的人命当回事,这种心态与处理方式难道不该对这一恶性事件负某种责任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