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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假恐怖信息案件量刑标准司法解释出台
9月29日上午,最高法发布了关于审理编造、传播虚假恐怖信息刑事案件的司法解释。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的入罪标准是“严重扰乱社会秩序”,该解释明确界定了入罪的六种情形,例如,致使机场、车站、码头、商场、影剧院、运动场馆等人员密集场所秩序混乱,影响航空器、列车、船舶等大型客运交通工具正常运行。 -
最高检:从严打击“诈弹”威胁民航安全犯罪
5月27日,最高检印发3个指导性案例,对检察机关办理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刑事案件加强指导,特别强调依法从严打击“诈弹”威胁民航安全犯罪。此前,针对近日多起民航“诈弹”案,公安部已经下发通知要求追究犯罪嫌疑人刑责,不得以治安管理处罚等形式降格处理。 -
我国5航班收到虚假威胁信息
中国民用航空局消息,5月15日上午,深圳航空、吉祥航空、东方航空三家航空公司的5架航班遭遇的电话威胁均为虚假恐怖信息。目前,公安机关正在全力追查犯罪嫌疑人。专家指出,此类恶意编造传播虚假恐怖信息行为,严重扰乱社会秩序,已涉嫌触犯刑法,构成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 -
揭阳警方:“套人贩卖器官”系谣言
近期,一条关于“揭阳市区有人利用面包车钩人、套人,贩卖人体器官”的消息在揭阳市区及互联网上广泛流传。27日,揭阳市公安局召开新闻发布会,揭阳公安局局长周新全表示,截至目前,揭阳警方没有接到任何有人被套走的报案,所谓“套人、钩人”的信息纯属谣言。涉嫌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的黄某斌等5人已被检察机关依法批准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