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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文书里出现“安徽省南京市”?深圳福田法院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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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每个法官独立审判”
北大教授陈瑞华认为,最近这两年,司法改革走入了一个误区,过分强调司法的社会化,过分强调司法的和谐价值,这本身有其合理之处,但不能因此偏离了司法改革的总体目标。因为司法改革总体方向还是要专业化、精英化,同时保障法院尤其是合议庭的独立审判权。福田法院改革算是近年来一个难得的改革,有一些新意。 -
深圳福田审判长负责制改革
自2012年7月起,福田法院公开选任了35名审判长,每位审判长带着2名普通法官和3名法官助理,以及其他辅助人员,组成专业化的审判团队。 这套机制,试图让审判长们“像一名职业化法官那样去战斗”,审判长集法官与庭长的职权于一身,原则上除了依法应当提请审委会讨论的案件外,多数案件均由审判长决定,裁判结果不再层层审批,由审判长直接签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