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言】个税宜实行低税率的单一税

个税改革,单一税才是王道,千万别学美国。

责任编辑:陈恺辰 蔡军剑 实习生 廖媛 李醒

“按揭利息抵税”的风声传了好久。2015年12月14日,《人民日报》发表评论《房贷利息抵税须审慎细化》,似乎暗示:按揭利息抵税政策已是板上钉钉,现在只剩下“审慎细化”的技术问题了。

许多人惊呼“房产去库存放大招了”,也有道理,但忽视了更重要的视角:个税税制改革。这一改革有内在的重要性,着眼点应是减少征税成本,包括征税直接成本(征稽人员规模与收入)、纳税人的合规成本及经济效率损失,最大限度维护效率/公平,而不是刻意充当别的什么的工具。当然,别的什么搭一下个税改革的顺风车也OK。

目前中国对来源不同的个人所得分类征税,例如每月工资,社保个人缴费部分免税,有3500元的免征额,其余执行3%-45%的累进税;偶然所得,税率20%。长期以来,官方表述的个税改革方向为“实行综合和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度”,但对此有多种解读。

一些专家鼓吹学习美国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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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小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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