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严新规落地,多少现金贷公司即将消亡

2017年12月1日晚,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P2P网络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下发了《关于整顿“现金贷”业务的通知》。

责任编辑:顾策

(视觉中国/图)

2017年12月1日晚,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P2P网络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下发了《关于整顿“现金贷”业务的通知》。

这个通知针对的是2017年下半年以来愈加泛滥的现金贷业务。从事现金贷的多家公司近日先后赴美上市,造就了一连串财富神话,但其潜藏的风险也逐渐暴露。

相比2013年同样火爆的P2P市场,此次监管规定落地更快、要求更严。也许很快,你的手机就不会经常被“您好,请问您有贷款需求吗?”的电话和短信轰炸了。

无场景、无指定用途的贷款暂停发放

该通知规定,暂停发放无特定场景依托、无指定用途的网络小额贷款,逐步压缩存量业务,限期完成整改。

根据银监会普惠金融部副主任冯燕的定义,现金贷是指无交易场景依托,无指定资金用途,无客户群体限定的小额资金出借业务,特征是金额小、期限短、利率高、无抵押。

也就是说,人们印象中的典型“消费贷”业务,只要是非合规机构放出的,都要暂停。“首付贷”和“校园贷”也同时被叫停。

规定还称,未依法取得经营放贷业务资质,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经营放贷业务。

深圳市互联网金融协会秘书长曾光对南方周末记者说,有放贷业务资质的平台,按照最高人民法院贷款通则和《放贷人条例》,一个是银行业金融机构,另一个是规定中的一些非存款类金融机构。

苏宁金融研究院互联网金融研究中心主任薛洪言举例,银行、消费金融公司、汽车消费金融公司、持牌的小贷公司、保理公司等都具有放贷资质。

对于未经批准经营放贷业务的组织或个人,在银监会指导下,各地将依法予以严厉打击和取缔。“这一规定的严厉程度前所未有。”互联网金融知名撰稿人嵇少峰对南方周末记者说,“第一次明确了对无牌从事信贷业务机构的监管态度,表明了监管部门治理社会信贷乱象的决心。”

杜绝高利贷

在以往的现金贷活动中,令借款人深恶痛绝的,是平台对于利息、各类费用、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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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邵小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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