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纪委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今年以来,广东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工作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及时发现和严肃查处了一批违规违纪问题。元旦、春节将至,为加强警示教育,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现选择其中4起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一、广州岭南国际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李峰违规公款宴请等问题。2014年至2016年期间,李峰违反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中“不得提供高档酒水”的规定,先后在其组织的3次公务接待中使用高档白酒,合计5瓶共1.71万元。此外,李峰在兼任广州市东方宾馆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期间,对该公司违规用公款购买月饼券送礼、违规公款接待等问题负主要领导责任。2017年9月,广州市纪委给予李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款被收缴。

  二、省价格成本调查队违规公款旅游问题。2014年11-12月期间,省价格成本调查队分别由队长戴勇明、副队长杨晓程带队,组织前往山西、陕西、四川等地,开展为期7天的学习考察,两个考察组分别仅用半天时间与当地有关部门座谈交流,其余时间均安排参观当地旅游景点,共计花费7.62万元。2017年2月,省直机关纪工委给予戴勇明党内警告处分;2016年12月,省发展改革委给予杨晓程行政警告处分。违纪款被收缴。

  三、汕头市档案局两名党组成员违规收受礼金等问题。2014年至2016年,该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林伟雄、陈建功在每年春节前违规收受本单位业务外包公司所送礼金,分别合计为9万元、6万元。此外,两人还违规领取该公司发放的各类补贴分别为2.4万元、1.8万元。2017年3月,汕头市纪委、监察局对林伟雄、陈建功分别给予撤销党内职务、降级处分。违纪款被收缴。

  四、梅州市丰顺县国土资源局违规发放补助、私车公养问题。2013年至2015年期间,该局以发放“服装费”名义,先后3次违规用公款向干部职工发放补助共计76.23万元。此外,由时任党组书记、局长刘勤奋提议,经局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同意,违规用公款42.63万元购买49张加油卡,供局党组成员和财会人员共15人的私家车加油使用。2017年11月,梅州市纪委对该局党组书记、局长刘勤奋和局党组成员张环琪、刘天生分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另对其他6名党组成员分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被收缴。(广东省纪委)

(来源: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网络编辑:周凡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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