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遭受的家暴,和我们能为孩子们做的事

在中国,平均每周约有一个孩子死于家庭成员之手。但国家、社会、每个家庭乃至每一个人,都可以通过努力让“一”无限趋于“零”

责任编辑:周建平

河北涿州,一名被家长“管教”的七岁小女孩身上出现多处伤痕

在中国,平均每周约有一个孩子死于家庭成员之手。但国家、社会、每个家庭乃至每一个人,都可以通过努力让“一”无限趋于“零”

在我们日复一日的家庭生活中,你很难想象一个孩子可能遭受到什么样的家庭暴力。在内蒙古通辽,五岁的褚玉因为尿裤子而被父亲一脚踢死;在黑龙江鸡西,10岁的庞浩因为悄悄吃了家中的食物,被母亲以竹制“痒痒挠”等多次抽打,最终多器官功能障碍死亡。

更多的对未成年人家暴行为发生在日常,它可能像一条网络提问那样平常:“小孩不听话,被打的背部出现瘀血有点肿,请问擦什么药好?”成年人对孩子施加的肢体暴力和言语暴力往往被视为“家务事”,他们既没有意识到这是虐童,且其带来的消极后果一般也不会进入司法程序。

什么是虐童?虐童又为何在家庭中发生?如何才能制止对未成年人的家庭暴力,保护孩子?《南方人物周刊》通过对十多位相关人士的采访和上百份案例的分析,尝试回答这一问题。

一个不完全统计

事实是,在中国,平均每周约有一个孩子死于家庭成员之手。

2017年的秋天,五岁的杨曼曼在揭阳市揭西县的出租屋内离世,她的父亲杨林葳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无期徒刑。杨林葳向警方供述,因为女儿没有完成作业,他用手推女儿的头部,以致女儿倒地不起。杨林葳怀疑女儿佯装受伤,便又用脚大力踢女儿的腰背。次日清晨,曼曼因创伤性休克死亡。

近十年,至少有1006起针对未成年人的家庭虐待被媒体报道或出现于法律诉讼,这其中有448个孩子遭受暴力死亡,几乎平均每周都有一名未成年人死于家中成年人之手,《南方人物周刊》通过检索慧科新闻数据库和裁判文书网,经不完全统计得出以上数据。六岁的黄正豪被父亲锁在行李箱中闷死,因为父亲妄想他将家门钥匙交给了外人;在上海一个网吧的女厕所内,一个被母亲遗弃的男婴,在出生两小时后死亡。

然而,这些出现在新闻媒体和裁判文书网上的案例,往往已是较为严重的家庭暴力或犯罪案件。当前,国内并没有准确数据说明每年有多少起针对未成年人的家庭暴力。如果不是被隔壁邻居偷偷登录客厅监控,而后上传视频至网络引发社会关注,深圳宝安西乡女童倩倩被父母多次殴打的事情或许难被制止。

另一方面,没有造成严重身体伤害的虐童行为往往被家庭成员及社会各界所忽视。当前,美国疾病控制和保护中心将“虐童”定义为:任何对儿童导致伤害、潜在的伤害或恐吓的伤害的行为。在英国30年前公布的儿童法案中,凡是影响儿童生理、智力、情绪、社交或行为发展的行为都被英国法律视为“虐童”。

各国学者及机构普遍将虐童分为四种类型:身体虐待、情感虐待、性虐待和忽视。经济学学者方向明发表于2015年的研究估计,约有26.6%的中国儿童遭受过身体虐待、19.6%遭受过情感虐待、8.7%遭受过性虐待和26.0%遭受过忽视。

在《南方人物周刊》的采访中,多位未成年人相关工作领域的人士向我们强调,并非只有造成了严重肉体伤害才是虐童行为。只要打了,只要侵犯了,只要辱骂了,都是虐童。“你如果说到一定的程度才叫虐童,那这个事情就没得说了,那就都可以容忍了。”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政法学院少年儿童研究所所长童小军说。

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张雪梅研究团队于2014年末发表的《未成年人遭受家庭暴力案件调查与研究报告》显示,未成年人遭受的家暴中,超过七成的施暴者是亲生父母,一成是继父母或养父母,另有超过一成的祖父母、外祖父母等其他家庭成员施暴。

是哪些原因,让孩子的处境如此危险?

2008年12月17日,广州,医生护士抢救一名受父母虐待的10岁女童。由于伤重,小女孩终告不治

打孩子的理由有很多种,但没有一种是正确的

“你是我生的,打你还不行了”和“不打不成才”这样的观念牢牢生长在一些国人心中,成为未成年人遭受家暴的主要诱因之一。

对孩子的暴力管教肆无忌惮。发现10岁孙子偷吃了床下的巧克力;怀疑12岁的女儿偷了别家孩子的钱;生气刚刚团聚的三岁儿子不常唤“妈妈”等等。这些看似生活中不值一提的小事,都成了孩子们被打死或严重伤害的理由。

如果不是致残致死,暴力管教甚至可能在部分场合得到宣扬。有明星在电视节目中大方地分享自己的虐童行为,比如某男星提及自己用竹条打儿子,儿子经常身上青一条紫一条;某女星则直言“我会打小孩”,只有在心情好的时候,“才允许儿子跟我讨价还价。”某大学教授则在某教育论坛上大力提倡惩戒教育,直言无论父母还是老师,都可以“适当”地揍孩子。

在实施暴力这件事上,“适当”是不存在的。张占霞自2016年8月起隔两三天打几下女儿,三个月后,四岁的女儿因新伤旧创致闭合性脑损伤死亡。

未成年人遭受家暴的另一个更为主要的诱因在于,成年人会因家庭矛盾或生活压力拿孩子出气。泉州市一母亲多次无故掐捏、踢打、持晾衣架等工具殴打其三岁的女儿,以排解负面情绪。

当夫妻双方感情破裂离婚后,离开孩子的一方在一定程度上获得了“自由”,而留下的孩子很可能遭受一方原生父母的迁怒或者继父母的恶意。佛山市一生父与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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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邵小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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