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手记| “冤案”,能报道一个是一个

必须承认,在某些时候,媒体的公开报道,会有利于一方当事者,但是作为媒体人需要明白,这并非基于自己的“仗义执言”,而是基于真相和事实本身。

责任编辑:钱昊平

必须承认,在某些时候,媒体的公开报道,会有利于一方当事者,但是作为媒体人需要明白,这并非基于自己的“仗义执言”,而是基于真相和事实本身。

(ICphoto/图)

(相关文章《补侦之后,仍“事实不清”的凶杀案》首发于2019年11月28日《南方周末》)

没有指纹,没有DNA,没有脚印,采访越深入,越觉得这件事情处置得草率,只有谁谁谁说,谁谁谁又说,凭借变来变去的口供,就给命案盖了棺定了论。

这是一起程序上看起来存在缺陷的判决,可是,在做《补侦之后,仍“事实不清”的凶杀案》这篇报道的时候,脑子里始终萦绕着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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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解树 校对:胡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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