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评 | 离婚22年仍被”家暴”,如何确保人身安全保护令有效?

只有形成对家暴“零容忍”的共识,受害者才敢于站出来揭露,家暴才有望减少。

责任编辑:陈斌

只有形成对家暴“零容忍”的共识,受害者才敢于站出来揭露,家暴才有望减少。

(新华社/图)

浙江丽水景宁法院2020年3月7日发出今年首张人身安全保护令,裁定禁止一名男子对已离婚22年的前妻实施“家庭暴力”。离婚22年却仍被前夫殴打,中国反家庭暴力,仍有很长的路要走。

据媒体报道,陈女士与前夫季某离婚已22年,但离婚后季某生意失败,一直和陈女士及女儿居住在一起,多次酒后殴打陈女士甚至持刀威胁。陈女士到法院求助后,法官建议其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并在收到申请后迅速予以支持。

中国反家庭暴力法规定,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在这个案件中,双方已经离婚22年,法律上来说,季某已经不算陈女士的家庭成员,为何仍按家庭暴力来处理?这是因为反家暴法附则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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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柔翡 校对:胡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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