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亲历的杭州城管与夜市往事

“那太好了!市里开完会,要求取缔夜市,我们辖区里就有好几个夜市呢,大家正在发愁,商量着怎么办。”听得出来,他的语气中满是欢喜,“大部分夜市,都是老百姓欢迎的,一律取缔确实不是个事儿,这样有疏有堵才是好办法。”

责任编辑:温翠玲

2020年6月2日,浙江省舟山市,民警驾驶警用平衡车在辖区“520幸福街”巡逻执勤。 (新华社/CICPHOTO/邹训永/图)

5月27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市管理监督局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城管部门学习成都城管执法局的做法,“在确保不占用消防通道、盲道和不侵占他人利益前提下,允许设置临时占道摊点摊区,允许临街店铺越门经营,允许大型商场开展占道促销,允许流动商贩贩卖经营,允许互联网租赁自行车企业扩大停放区域。坚持柔性执法和审慎包容监管”。

作为曾经在城管执法部门工作十多年的一员,印象中,特别头痛的,便是“防不胜防”的流动商贩,管理与反管理的矛盾是非常突出的。

仔细看了成都城管的故事,心里充满敬佩。由此,也让我想起一件有意思的往事。

2011年,一次小范围的会议上,专门研究了关于散布于城市中的夜市问题。尽管意见不一,但主持会议的领导的意见却是明了的:全市成规模的、设置于道路或人行道上的夜市,一律取缔。

之前,我们早就做过关于夜市问题的调查,也向有关方面专门作了汇报。主城区内成一定规模的夜市总共有32家,大多数是经营日用百货类的,也有极个别人气爆棚、食客们趋之若鹜的露天大排档。

这些夜市的情况其实挺复杂的。有些经过

登录后获取更多权限

立即登录

网络编辑:解树 校对:胡晓

欢迎分享、点赞与留言。本作品的版权为南方周末或相关著作权人所有,任何第三方未经授权,不得转载,否则即为侵权。

{{ isview_popup.firstLine }}{{ isview_popup.highlight }}

{{ isview_popup.secondLine }}

{{ isview_popup.buttonTex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