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冷静期之外,那些意义深远的变化

民法典6个分编当中,婚姻家庭编的改动并非最多,但“每改一个字都是成千上万的意见,稍微动一动都感觉重如千钧”。

在离婚自由问题上,婚姻法学家们与部分公众的看法针锋相对,“我们最终只做了非常非常谨慎的一点限制,只增加了一个冷静期。”

民法典对于性别平等的重要贡献,是强化了家务劳动的经济价值。

“在一个健全的社会中,仅在个人自由选择有悖于法律和公序良俗从而带来不可承受的社会负面影响时,政府才有理由予以强力干预,而婚姻风险并没有大到整个社会都无法承受的程度。”

(本文首发于2020年6月4日《南方周末》)

责任编辑:吴筱羽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1950年5月颁布,70年来,历经1980年、2001年两次大修,终于步入民法典时代。图为2019年9月24日,北京,“伟大历程辉煌成就——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大型成就展”。(视觉中国/图)

不要以为婚姻只是你的私事。

你多少岁有资格结婚?结婚对象可以是同性吗?婚后家务干得多的人,离婚时能不能要求补偿?离婚最快需要多少天?……关于婚姻的许多问题,答案都写在法条里。

新中国通过的第一部法律,不是宪法,而是于1950年5月1日颁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其后,婚姻法以单行法的形式走过七十载悠悠岁月,历经1980年、2001年两次大修,直至步入民法典时代。

2020年5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获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届时,现行的多部民事法律将同时废止,包括现行婚姻法。这也意味着,新中国的第一部法律在颁布实施70周年后,正式告别单行法身份,汇入民法典,组成民法典的第五编——婚姻家庭编。

在近六年的民法典编纂过程中,婚姻家庭编的法条“博弈”最牵动人心。一位接近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下称“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的人士告诉南方周末记者,在民法典6个分编当中,婚姻家庭编的改动并非最多,但从社会各界涌来的意见量最大:“每改一个字都是成千上万的意见,稍微动一动都感觉重如千钧。”

事实上,涉及婚姻法的任何改动,从来都是社会高度关注。例如2011年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出台就引发过多方激烈讨论。(详见《婚姻法新规则的幕后斗争》)

从婚姻法到民法典婚姻家庭编,除了增设离婚冷静期、界定夫妻共同债务等已经“出圈”的话题,还有许多尚未引起公众热议的变化,实则意义深远。也有一些原本有望写入的“前卫”法条,最后悄然消失,原因往往是“社会尚未形成共识”。

民法典是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这场围绕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立法博弈,也见证着中国社会婚姻家庭观念的变革。

“闪结闪离,有什么问题吗?”

法学家们喜欢用“零存整取”“先零售后批发”来形容民法典的立法过程,也就是先制定物权法、合同法、侵权责任法等民事单行法,然后在此基础上再编纂民法典。

是编纂,不是重新起草。这意味着脱胎于现行婚姻法的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在许多存在争议的议题上,步子不能迈得太大。

“婚姻家庭编的编纂过程,就是一个我们不断(有)遗憾的过程,一个看到各方利益相互博弈的过程。”中国法学会婚姻法学研究会(以下简称“婚姻法学会”)曾向立法机关提交过婚姻家庭编的专家建议稿,课题组一位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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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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