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定调共同富裕:畅通向上流动通道,加强对高收入的规范和调节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支持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意见》文件发布两个多月后,中央再度开会研究共同富裕问题。

8月17日,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十次会议聚焦研究扎实促进共同富裕问题,研究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做好金融稳定发展工作问题。会议进一步明确共同富裕的具体内涵、努力方向和实践路径,强调要畅通向上流动通道,给更多人创造致富机会,形成人人参与的发展环境。

北京大学新结构经济学研究院副院长王勇在接受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采访时指出,强调共同富裕并非意味着“先富带动后富”这个阶段已经完结。在沿海地区继续发展的过程中仍要先富带动后富,但是从目前阶段来看,共同富裕的权重正在增加。

为完成这一目标,上述会议再提构建初次分配、再分配、三次分配协调配套的基础性制度安排。在进一步强调扩大中等收入人群规模的思路下,还提出要加强对高收入的规范和调节,鼓励高收入人群和企业更多回报社会。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中国政法大学信托研究中心主任赵廉慧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在我国从事慈善事业有着良好的物质基础和思想基础,如果按照中央的精神大力鼓励慈善事业的发展,将会对第三次分配形成极大的促进作用。

从“先富带动后富”到“共同富裕”

“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特征,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在高质量发展中促进共同富裕。”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中央财经委员会主任习近平在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上指出。

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此前在接受媒体采访时称,当前,我国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仍然突出,与共同富裕的内涵要求仍有较大差距,各地区推动共同富裕的基础和条件也不尽相同。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是一项艰巨而长期的任务,难以短时间内全面铺开,迫切需要选取部分条件相对具备的地区先行先试、作出示范。

去年以来,我国加快对共同富裕的部署。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到2035年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明确,制定促进共同富裕行动纲要。近期,《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支持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意见》也已经印发。

在不同的发展阶段,我国采取的发展重点有所调整。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十次会议指出,改革开放后,我们党深刻总结历史经验,认识到贫穷不是社会主义,打破传统体制束缚,允许一部分人、一部分地区先富起来,推动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把逐步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上,采取有力措施保障和改善民生,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为促进共同富裕创造了良好条件。

在王勇看来,共同富裕既是我国发展阶段的必经之路,也是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必然要求。在产业升级阶段,居民对于高质量商品和服务的需求会随之提升,但是,如果收入分配过于不平等,消费难以整体升级,不利于进一步的产业升级和经济发展。不仅如此,强调共同富裕并非意味着“先富带动后富”这个阶段已经完结。在沿海地区继续发展的过程中仍要先富带动后富,但是从目前阶段来看,共同富裕的权重正在增加。

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十次会议还强调,要分阶段促进共同富裕。

6月10日,《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支持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意见》发布,赋予浙江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活先行区、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引领区、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试验区和文明和谐美丽家园展示区四大战略定位,为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先行先试、作出示范。

从全国范围看,浙江省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基础明显。数据上看,2020年,浙江人均生产总值超过10万元。作为全国唯一一个所有设区市居民收入都超过全国平均水平的省份,浙江城乡居民收入倍差为1.96,远低于全国的2.56。

从浙江到全国,如何推动更大范围的共同富裕?王勇认为,有很多渠道,但最重要的是,除了收入分配外,希望能让相对欠发达地区有更健康的升级和包容性制度增长。产业升级、经济发展能更健康发展,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从根本上实现共同富裕。高附加值方向产业升级,创造更多就业机会。

精神富裕

值得注意的是,共同富裕不仅包括物质上的富裕,还有精神层面的普惠公平。

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十次会议指出,要鼓励勤劳创新致富,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为人民提高受教育程度、增强发展能力创造更加普惠公平的条件,畅通向上流动通道,给更多人创造致富机会,形成人人参与的发展环境。

王勇认为,教育、医疗、养老、住房等社会性服务业是目前影响老百姓幸福指数的短板领域,存在有效供给不足和优质资源的地区分布严重不均衡的问题。以教育为例,收入的不平等很大一方面来源于是教育资源的不平等,从而容易形成一些社会阶层流动困难的问题,影响不同社会阶层间的流动。此外,养老、医疗、住房地区差距的扩大,一方面影响不同地区的支出结构与消费水平,另一方面也是各地区对高端人才的吸引力存在巨大差异以及所导致的经济发展不平衡重要的因素,会持续放大地区间收入的不平等。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注意到,近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中也指出,扩大义务教育优质资源。积极推进集团化办学、学区化治理和城乡学校共同体建设,扩大优质教育资源。同时,做强做优免费线上学习服务,提供高质量的专题教育资源和覆盖各年级各学科的学习资源,扩大优质教育资源的使用率和覆盖面。

“统筹需要和可能,把保障和改善民生建立在经济发展和财力可持续的基础之上,重点加强基础性、普惠性、兜底性民生保障建设。”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强调,要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大普惠性人力资本投入,完善养老和医疗保障体系、兜底救助体系、住房供应和保障体系。要促进人民精神生活共同富裕,强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多层次、多方面的精神文化需求。

三次分配

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十次会议指出,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在高质量发展中促进共同富裕,正确处理效率和公平的关系,构建初次分配、再分配、三次分配协调配套的基础性制度安排。

民政部慈善与社会工作司副司长臧宝瑞在5月9日举行的“第三次分配:财税政策与慈善公益事业发展研讨会”上指出,完善收入分配制度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统筹以市场为主导、强调效率的初次分配,以政府税收、社保、转移支付为主导、兼顾公平与效率,侧重公平的第二次分配,以及以个人自愿为主导、强调道德机制的第三次分配。

不同于初次分配和再分配,第三次分配以个人自愿为主导、强调道德机制。

“(‘第三次分配’被纳入重要制度安排)不仅契合了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第二个百年目标,还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题中应有之义。他认为,第三次分配以道德为机制,在政府的规范引导下,鼓励社会财富向有需要的社会事业流动。因此,第三次分配的主体既有社会又有政府,二者缺一不可。”6月15日,民政部党组成员、副部长王爱文在“第三次分配”研讨会上指出。

我国三次分配的时机是否已经成熟?

赵廉慧认为,随着我国经济的蓬勃发展,民众和企业从第一次分配中取得实惠,这构成第三次分配的源头活水。而一个社会越健全,就越需要激活社会力量,利用良好的创新性社会治理工具,分担政府的社会治理功能。目前,在我国从事慈善事业有着良好的物质基础和思想基础,如果按照中央的精神大力鼓励慈善事业的发展,将会对第三次分配形成极大的促进作用。

臧宝瑞在5月9日举行的“第三次分配:财税政策与慈善公益事业发展研讨会”上也透露,中央已要求民政部出台完善第三次分配的专门文件。

为了促进第三次分配的健康发展,赵廉慧强调需要落实和完善慈善税收政策,特别是慈善信托的税收政策。他指出,目前,在整个慈善领域,慈善税收政策不健全,阻碍了慈善事业参与主体的积极性和慈善机制的功能展开,成为束缚慈善事业发展的瓶颈。尤其是作为灵活、高效、安全的慈善事业的组织形式——慈善信托的税制目前是“零规范”。如果能理顺和完善慈善税制,这将极大地促进慈善事业的发展。这对于促进第三次分配机制的建立意义重大。此外,因慈善事业事关公共利益,税收优惠事关财政收入和二次分配,所以,政府部门应建章定制,对慈善事业依照法律进行严格和科学的监管,既要帮助、引导和鼓励慈善事业快速和谐的发展,又要严防慈善事业变成输送私利的工具。

王勇认为,我国市场化改革仍需深入推进,进一步推进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到决定性作用仍然很重要,所以初次分配的重要性不能否定。与此同时,二次分配中政府在“收”与“支”这两方面,以及三次分配都还有非常大的改进空间,需要通过体制机制的完善,形成鼓励慈善捐赠的良好氛围,让更多的富人和企业乐意积极投身于三次分配。谈及如何加大税收、社保、转移支付等调节力度并提高精准性,他表示,税制改革应该更多从企业征税向个人征税转变,使得在给定条件不变的情况下,让地方政府从注重招商引资转向更加重视人,从而打破全国劳动力市场的不统一、打破户籍限制。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网络编辑:柔翡

{{ isview_popup.firstLine }}{{ isview_popup.highlight }}

{{ isview_popup.secondLine }}

{{ isview_popup.buttonTex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