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孝三年”的意蕴:萨满苦修,思慕先人,皇权与“家”的碰撞

秦朝鼓励社会放弃家庭价值,效忠官府,云梦秦简《为吏之道》说要当个优秀官员,一定要避免“安家室,忘官府”

(本文首发于2021年9月2日《南方周末》)

责任编辑:陈斌

(图文无关)秦朝鼓励社会放弃家庭价值,效忠官府,云梦秦简《为吏之道》说要当个优秀官员,一定要避免“安家室,忘官府”。 (南方周末记者 冯飞/图)

儒家有对父母、子女的三年之丧礼(母亲死在父亲之前则为杖期一年,母亲死于父亲以后为齐衰三年)。反过来,父亲对于自己长子也要服丧斩衰三年,如《晋书·愍怀太子传》记载,晋惠帝就曾经“为太子服长子斩衰”。

三年如何算,有不同说法。《礼记·三年问》:“三年之丧,二十五月而毕”;《公羊传·闵公二年》:“三年之丧,实以二十五月。”按照这种说法,“三年”其实是两年整再加一个月。从《隋书·礼仪志》记载以来,更常见的情况是二十七个月。

孔子主张三年丧礼,《论语·阳货》记载孔子弟子宰我提出,三年之丧太长了,一年就行了。孔子说“子生三年,然后免于父母之怀。夫三年之丧,天下之通丧也”,意思是幼儿在父母的呵护下要长到三岁才能离开怀抱,三年之丧对应的便是对父母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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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阿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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