噪声法25年首修:每年两百万件投诉,“安静权”需获保障

自1996年制定以来,噪声法与现代生活已有不少脱节,此次修订变动较大。原法条款为64条,仅保留2条,修改48条,删除14条,新增34条。

修订草案中,广场舞、轨道交通等“新事物”和移动源、农村噪声都被纳入监管。

虽然投诉率高,但与触目惊心的水污染,或是动辄上头条的大气污染相比,人们潜意识里将噪声污染视作小问题,常常是“忍忍就过去了”。可研究显示,长期暴露在噪声环境下不仅伤害听力,也会影响心血管系统、免疫系统和神经系统,诱发高血压、神经衰弱等病症。世卫组织还曾发布过噪声风险指南。

(本文首发于2021年9月16日《南方周末》)

责任编辑:汪韬 助理编辑 温翠玲

2021年8月17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修订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的议案,回应了一些公众关注的噪声污染问题。 (人民视觉/图)

深圳人李聪住进了新房,却颇为烦恼。在家打电话时,他常常被对方问是否在火车站。

李聪家在南山区留仙大道附近,不远处平南铁路上的列车鸣笛声,常把他从睡梦中吵醒:凌晨1点、3点,早晨6点都有,白天更加频繁。

但是买房时,售楼处说那是条很旧的铁路,每天只有两三趟列车经过,而且不久后就会拆掉。这些承诺并没有文字对证,他只能持续打市民热线12345投诉。

今后,他的“安静权”有望得到法律保障。2021年8月2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草案)》(以下简称噪声法)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日期是9月18日。草案规定,新建小区开发商需将噪声影响情况以及拟采取的防治措施,纳入销售合同中。

自1996年制定以来,这是噪声法首次修订,变动较大。原法条款为64条,仅保留2条,修改48条,删除14条,新增34条。

噪声污染与生活息息相关、如影随形,高居环保问题投诉前列,但在历次治污“风暴”中难觅身影。噪声法修订何以姗姗而来?修法能否解决切身之痛?

新的噪声问题亟待解决

水气声渣四类环境要素为人熟知,但声最为特殊。“其他法的保护对象更倾向于环境,噪声法保护的主体是人,最贴近人。”上海市环评专家库成员、益驰思环境技术有限公司创始人马立强点评。

噪声法25年未修,与现代生活已有不少脱节。

1996年立法时,空调并不普及,噪声法便没有给空调制定出厂噪声限制。不只是空调,高层楼宇配套的管道、电梯、通风等公共设施带来的噪音正引来日益增多的投诉。

1996年,全国有地铁的城市很少,现在,全国40座城市都已开通轨道交通,方便了出行,也给周边住户带来了列车轰鸣的烦恼。

“广场舞”等城市里的新噪声源也层出不穷。此外,现行法监管范围只是城市市区内的噪声,忽略了农村。随着工业企业从城市向郊区、农村转移,乡村也不再宁静。

乡镇经济发达的广东东莞横沥镇田饶步村,村民黄权就一直为家附近厂房的“当、当”声烦恼。

噪声投诉居高不下。据生态环境部发布的《中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报告2021》不完全统计数据,“全国生态环境信访投诉举报管理平台”共接到公众举报44.1万余件,噪声扰民问题占比41.2%。

2018年9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修订噪声法后,二十多名高校学者和来自环保、住建、交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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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李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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